更新时间:2022.02.14
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有职业病的,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应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紧急情况下可先到最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工伤治疗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
1、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动争议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工伤待遇争议案属于劳动争议,那么就应当符合上述规定,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2、如果人民法院发现已经受理的工伤待遇争
在签订合同时,合同双方可以纠纷解决进行约定,在不违反专属管辖的前提下就管辖法院达成一致意见,形成有效的纠纷解决条款。如果合同双方并未就此达成一致约定,在一般情况下,合同纠纷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管辖。如果是网络购物合同,通过信息网络交付标
以下为大家解答合同纠纷管辖法院如何规定这个问题。首先,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5条规定,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民事诉讼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
骗取工伤保险待遇应按下列标准予以处罚: 1、行为人骗取工伤保险待遇,涉案金额数额较大的,构成保险诈骗罪,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2、犯罪数额巨大或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犯罪数额特别巨大或
工伤保险待遇差额是瞒报缴费基数。用人单位少报职工工资,未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造成工伤职工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降低的,工伤保险待遇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向工伤职工补足。因为工伤保险待遇的计发基数是以职工本人的工资为准的,之所以有差额本身也是公司在缴
工伤保险待遇注意的问题有: 1、非法用工与劳务关系竞合时的处理; 2、非法用工单位人员伤亡的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问题; 3、仲裁时效与工伤认定期间的适用; 4、法院不能在劳动争议案件中直接作出工伤认定; 5、工伤认定机构在工伤认定程序中是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可以持工伤认定决定书和有关材料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书面申请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一)用人单位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 (二)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全部或者部分费用的; (三)依法经仲裁、诉讼后仍
最高人民法院为了进一步明确涉及运输工具和货物运输的保险纠纷的管辖,在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司法解释中第二十五条规定:“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保险标的物是运输工具或者运输中的货物,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运输工具
1、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在工伤保险待遇期间,如果工伤职工的情况发生了变化,例如工伤痊愈的或者工伤职工死亡、失踪、定残改为享受工伤死亡待遇或者按照残疾等级享受工伤致残待遇等情形,将不再具备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条件。 此外,特别要注意的是,工亡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