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8
最高人民法院新的民事诉讼证据规则重新规定了非法证据的确切含义,即《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68条规定: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对录音证据而言就是说,如果录音证据的持有者采用
非法录音不可以作为证据。 录音如果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一、录音的取得途径合同,也没有侵犯到他人的利益。 二、录音的内容要真实、完全连贯的,没有进行剪辑。 三、录音时对方的言论是真实意思表达,完全没有受其他人的胁迫和威胁。 四、
非法录音不可以作为证据。 1、录音取得方式应当是合法。录音取得过程中是在合理的场所进行,不能采用窃听,偷听他人隐私,侵犯他人隐私权。比如不能在他人房子私自窃听设备,用来窃听录音的。 2、录音的内容要真实、完全连贯的,任何人不得进行剪辑。比如
录音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但是调查人员调查收集计算机数据或者录音、录像等视听资料的,应当要求被调查人提供有关资料的原始载体。提供原始薮体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复制件。
合法的电话通话录音能做法庭直接证据。但在合法、有效的认定上具有一定的限制:提供电话录音等证据时,应当尽量用当时录音所使用的载体。提供原始载体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复制件。
录音可以作为证据起诉,但是该录音必须是合法有效的,调查人员调查收集计算机数据或者录音、录像等视听资料的,应当要求被调查人提供有关资料的原始载体。提供原始载体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复制件。
偷偷录音只要不侵害对方权益就可以作为证据。在录音过程中,不能使用窃听他人隐私、侵犯他人隐私的手段。录音内容应真实,不得编辑。录音过程中,对方的发言是真实意思的表达,不存在来自他人的胁迫和威胁。录音内容应当充分说明案件需要证明的事实。 一、合
录音录像属于视听资料,可以作为证据。但依据司法解释,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录音录像,不能作为证据。 此类证据的特点是: (1)取证时间的不确定性。在婚姻案件中,取类似证据往往不能使得取证对象知晓,或一般只能采取秘
录音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但录音取得方式应当是合法,录音取得过程中是在合理的场所进行,不能采用窃听,偷听别人隐私,侵犯别人隐私权。录音的内容要真实、完全连贯的,任何人不得进行剪辑,录音时对方的言论是真实意思表达,完全没有受别人的胁迫和威胁。录音
录音资料也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但要分情况而定。若是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反而言之,如果未经相关当事人同意的录音录像资料没有侵害到他人的合法权益,也没有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则该录
有其他证据佐证并以合法手段取得的、无疑点的视听资料或者与视听资料核对无误的复制件是有证明力的。要使该录音证据成为判决依据,必须符合两个条件:其一,录音证据的取得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录音双方当事人的谈话当时没有受到限制,是自觉自由的意思表示,
电话通话录音若得到效力的确定,一般是能够作为法庭直接证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意见以及勘验、检查、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