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6
平等的民事主体之间发生纠纷后,若就赔偿事宜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可以在书写诉状后,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再人民法院受理诉讼请求后,会尽早安排开庭时间,并按照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送达的规定,向另一方当事人寄送传票。
最高法院民事诉讼法解释第五百零八条被执行人为公民或者其他组织,在执行程序开始后,被执行人的其他已经取得执行依据的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的财产不能清偿所有债权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参与分配。 对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有优先权、担保物权的
民事诉讼法全文重要内容有: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宪法为根据,结合我国民事审判工作的经验和实际情况制定。 2.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3.人民
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对于《民事诉讼法》所出台的最新司法解释为2014年12月18日提出,于2020年12月23日由最高人民法院进行修正。我国最高人民法院根据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结合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和执行工作实际,制定该解释。
虚假诉讼是刑法修正案九新增加的罪名之一。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是严重地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的,为虚假诉讼罪。所谓捏造事实,指的是行为人虚构、臆造根本就不存在,和真实的情况相悖的事实的情况,既可以是完全捏造,丝毫没有真实成分
本条是关于起诉条件的规定,其中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利害关系可以解释为利益关系;案件需要在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之内,并且受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法有关民事诉讼时效的解释是:当事人在一审期间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在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其基于新的证据能够证明对方当事人的请求权已过诉讼时效期间的情形除外。
民事诉讼中“释明”的意思是指当事人的主张或陈述不明确时,法官应当通过发问等方式协助当事人明确其主张,使当事人就案件事实和法律关系进行充分辩论的司法行为。释明制度是民事诉讼中的一项重要制度,释明制度对明确法院及法官的释明义务范围及相关法律责任
环境公益诉讼即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公益性诉讼,是指由于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违法行为或不作为,使环境公共利益遭受侵害时,法律允许其他的法人、自然人或社会团体为维护公共利益而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
诉讼中止,是指在诉讼过程中,由于出现了法定事由,人民法院裁定暂时停止诉讼程序的进行,待法定原因消失后,再恢复诉讼程序的制度。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 (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
(1)发生诉讼时效中止的事由是由于当事人主观意志以外的情况,而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则取决于当事人的主观意志即当事人行使权利或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或行为。 (2)诉讼时效中止只能发生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而诉讼时效中断则可发生在时效进
当事人不同意移送破产或者被执行人住所地人民法院不受理破产案件的,执行法院就执行变价所得财产,在扣除执行费用及清偿优先受偿的债权后,对于普通债权,按照财产保全和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先后顺序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