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08
1、健全了我国法律责任制度。 2、完善了我国行政程序法律制度,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一个重要任务,就是各级行政机关要依法行政,依法进行行政管理。 3、它对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加强廉政建设有着促进作用。
不属于行政处罚的有以下情形: (一)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二)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 (三)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 (四)其他法律规定不予行政处罚的。
《行政处罚法》中的日,一般是从当天开始计算的,但是“二日”“三日”“五日”等规定,指的是工作日,不含法定节假日。如果遇到法定节假日的,则扣除法定节假日,向后推算相应的日期。
行政复议的决定形式包括:决定维持程序合法,内容适当的原行政行为;决定不履行法定职责的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履行法定职责;决定撤销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后,责令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根据我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应当对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提出意见,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同意或者集体讨论通过后,按照下列规定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一)具体行政行为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当事人对处罚决定书有疑申请行政复议的方式为既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申请复议应当在法定的期限内,法定期限为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环保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如果依照法律规定作出的,不会失效;但是在作出处罚决定前,如果环保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行政处罚会失效,即环保机关不能给予违法行为人行政处罚。
(一)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 1、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没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或其他组织一般不能实施行政处罚。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
行政处罚属性是:1、实施行政处罚的主体是作为行政主体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行政处罚的对象是实施了违反行政法律规范行为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3、行政处罚的性质是一种以惩戒违法为目的、具有制裁性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处罚的属性是行政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