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5
包工头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申请仲裁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1、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 2、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3、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
一级伤残 1.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靠别人帮助或采用专门设施,否则生命无法维持; 2.意识消失; 3.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 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二级伤残 1.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助; 2.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床上或椅上的活动;
工伤职工旧伤复发需要治疗的,应填写《重庆市工伤职工旧伤复发治疗申请表,由工伤职工就医的协议医疗机构提出诊断意见,经参保地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批准后进行治疗。对旧伤复发有争议的,须由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后方可进行。
职工工伤复发应向当地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申请,经鉴定原伤残部位伤情复发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区县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审核支付,可以向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工伤保险待遇。
旧伤复发住院治疗的,由所在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社会保险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发生工伤事故,用人单位应在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单位未按规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可以在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治疗终结后申请劳动能力(伤残等级)鉴定,伤残等级以鉴定结果为准。工伤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及护理费、停工留薪期
工伤之后不幸旧伤复发鉴定条件: 1、工伤职工在评定伤残等级后,因伤情发生变化,需要继续进行工伤治疗的,可提出旧伤复发鉴定申请; 2、对旧伤复发复查鉴定申请作出复查鉴定; 3、对法院、其他机关或者个人委托的旧伤复发鉴定作出鉴定。
工伤复发是指工伤稳定或相对稳定一段时间后,在原工伤部位发生与原工伤致病因素有关的活动性病变和明显体征。只有在与原伤部位有一定的医学联系或一致性时,才能确诊复发性疾病。只有发生较大争议时,才能提交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头部受伤伤残鉴定方法如下: 1、一级伤残,头面部损伤致,双侧眼球缺失;一侧眼球缺失,另一侧眼严重畸形伴盲目5级; 2、二级伤残,头面部损伤致,一侧眼球缺失,另一眼盲目4级或一侧眼球缺失,另一侧眼严重畸形伴盲目3级以上;双侧眼睑重度下垂(或严
工伤复发,由工伤职工、用人单位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对复查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按照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申请再次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应当客观、公正。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组成人员或者参加鉴定的专家
工伤人员经治疗,伤病情已稳定或相对稳定一段时间后,又在原工伤部位出现与原工伤致病因素有关的活动性病灶和明显体征的就认定为工伤复发。 工伤复发的,要由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