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5
冻结股东的股权,对公司的经营是不会造成本质的影响的。 股权冻结是一种强制性的措施,它指的是人民法院通过限制股权所有者进行取出或转移自己股权。这种措施当中的主要作用是制止股权收入的不当流失,使上市公司内部的利益造成的损失。在这种股权冻结的过程
股东会决议无效的情形主要有下面几种: 首先,如果公司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的内容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中效力强制性规定的,决议无效。效力强制性规定,指的是对违法行为的效力进行直接规定,或者引致其他法律条文,其他法律条文明确规定了该违法行为效力的
出现以下几种情形,则不适宜担任股东: 1、个人没有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2、正被执行刑罚、或者正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人; 3、正在被公安部门通缉的嫌疑人; 4、因贪污、受贿、侵占他人财产、挪用公款、或破坏社会市场经济秩
公司股东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后,原则上不可以撤销,但如果符合合同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可撤销的情形,则可以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申请撤销合同。合同法规定的可撤销合同情形如下: 1、因为重大误解而订立了股权转让合同。这种情况在司法实践中很难证明,因为正常
股东并不可以直接申请公司破产。公司或者公司债权人可以申请破产,法律并没有赋予公司的股东直接申请公司破产的权利。因此作为公司股东,并不能直接申请公司破产。可以申请公司破产的人只包括以下三类:一,企业自身,也就是债务人可以自己申请破产;二,企业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可以是股东,也可以不是股东。公司的股东和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两个主体,两者之间的承担的责任也不同。公司的股东是依法向公司投资的自然人和法人组织,其不能对公司进行经营和管理;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法人组织的负责人,能够代表法人对内外
公司入股分红是这样分的,当事人向公司入股的,公司股东应当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但公司的全体股东都同意不按照出资比例来分红的,公司可以不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来进行分红,可以通过全体股东约定的方式来进行分红,比如全体股东可以约定通过认缴的出
正常情况下,公司破产,股东和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不需要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也不会涉及到刑事责任,不会导致要坐牢。但是如果公司的股东拒不配合公司的破产清算程序,比如说用一些隐匿财务账册的方式来逃避责任的话,那么这种情况下股东不仅仅要对公
一般情况下,公司倒闭后,股东不用赔钱,公司以公司资产清偿全部债务,公司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未清偿的债务在公司破产后自动消灭,股东不必偿还。因为,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或认购的股份为限承担责任。例如,股东认缴公司100万元的注册
股东欠债不能起诉公司。这是因为公司和股东是两个不同的主体,虽然股东有出资给公司,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可知,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
注销公司的股东身份的流程: 1、首先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2、如果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由人民法院对股权收购事
公司欠债不可以告股东。因为公司属于法人组织,法人组织以公司财产承担有限的债务,因此公司欠债应当起诉公司而不是股东。公司是具有独立法人财产和法人财产权的企业法人。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责任
一般情况下,公司债务股东不必承担。因为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外承担债务责任,当公司资产全部用于偿还债务之后,公司破产注销,剩余债务不必再进行偿还,股东没有为公司偿还债务的义务。 但是如果存在以下情况之一,则股东需要为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1、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