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7.08
有以下2种情况: 1.非法将枪支出租、出借给未取得公务用枪配备资格的人员或单位,或者将公务用枪用作借债质押物的。 2、非法将枪支出租、出借给具有公务用枪配备资格的人员或单位,以及造成人员伤亡事故、造成枪支丢失或被其他人用于违法活动的。均可立
丢失枪支不报罪既遂的处罚标准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丢失枪支后行为人故意不及时报告,使枪支丢失落人犯罪分子手中被予以持有、使用或因枪支走火等造成重大人身伤亡后果的等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的,属于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既遂,对行为人追究
非法出借枪支罪的立案标准如下: 1、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或单位,非法出借枪支造成了人员轻伤以上伤亡事故的; 2、非法出借枪支并使得枪支丢失、被盗、被抢的; 3、非法出借枪支被用于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4、非法出借枪支造成了其他严重后果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九条的规定,丢失枪支不报罪,是指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违反枪支管理规定,丢失枪支不及时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枪支管理法》第四十四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有枪支被盗、被抢或者丢失,不及时报告行为之一的,由
丢失枪支不报罪量刑应当根据实际案情决定。 我国刑法规定,丢失枪支不及时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和国家对枪支的管理制度。
具备下列要件才构成丢失枪支不报罪: 1、丢失枪支不报罪的主体要件为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 2、主观要件即故意的心理态度; 3、客体要件是公共安全和国家对枪支的管理制度; 4、客观要件即丢失枪支后不及时报告,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非法私藏枪支罪的立案标准规定如下:非法私藏军用枪支一支以上的;非法私藏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非军用枪支一支以上,或者以压缩气体等为动力的其他非军用枪支二支以上等。
非法出租枪支罪的立案标准为,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或单位,非法将枪支出租、出借给具有公务用枪配备资格的人员或单位,以及依法配置民用枪支的人员或单位,非法出租、出借民用枪支,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人员轻伤以上伤亡事故的
丢失枪支不报罪的构成要件: (1)对象要件。 本罪侵犯的对象是公共安全和国家枪支管理制度。 (2)客观要件。 本罪客观上表现为枪支丢失后未及时报告,造成严重后果。 (3)主要要件。 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依法配备公务枪的人员。 (4)主观要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立案标准如下: 1、经3个月以上,仍拒不支付1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且数额达到5千元-2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 2、对10名以上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拒不支付,且数额累计达到3-10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立案标准是根据《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 (一)的补充规定》第七条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涉嫌下列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