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5
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包括以下内容:买卖双方和商品房的基本信息;办理产权登记的有关事宜;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交付使用条件和日期;质量标准承诺;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责任;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面积差异
农村集体住房销售改革内容如下所示: 1、开展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制度的改革; 2、开展农村房屋产权制度的改革; 3、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制度的改革; 4、深化农村集体林权制度的改革; 5、开展农村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的改革; 6、开展农
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具体情形有: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署的房屋买卖合同; 2、行为人和对方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以虚假意思表示进行签订; 3、该房屋买卖合同的签订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但强制性规定不合同签订行为无效的除外; 4、行为人与
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形: 1、房屋买受人不属于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2、合同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或者集体的合法权益; 3、合同意思表示虚假等。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
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形: (1)农村村民将房屋卖给城镇居民。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的买受人无论是将房屋出卖给本市的居民还是外省市的居民,合同都是无效的。 (2)农村村民将房屋出卖给其他村的村民。
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种类有: (1)农村村民将农村房屋卖给城镇居民。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的买受人无论是将农村房屋出卖给本市的居民还是外省市的居民,合同都是无效的。 (2)农村村民将农村房屋出卖给其他村的村民。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的购买人无论是本市
违反下列条件的合同无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依据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无效;违背公序良俗的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无效;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法定其他情形。
农村房屋能否买卖,对此问题存在两种意见;一种意见认为农村房屋买卖事关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而我国法律禁止转让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因此,农村房屋不能买卖。另一种意见认为,“法无禁止即可行“,我国法律没有禁止农村房屋买卖的明文规定,只要双方协商
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形有: 1、房地产分离出卖; 2、双方行为人恶意串通; 3、产权主体有问题; 4、侵犯优先购买权; 5、单位违反规定购房; 6、价格欺诈,显失公平; 7、非法转让。 房屋买卖合同是房屋买卖合同书面形式的基本类型,内容一般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限制行为能力人未取得法定代理人同意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双方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违反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以合法事实掩盖非法目的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另外在房屋
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重大情形主要包括: 1、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房屋买卖合同; 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 3、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