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2
一般情况下,如果公安机关对侦查终结的寻衅滋事案件,已经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不会撤案,而是会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如果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才应当撤销案件
构成寻衅滋事罪的犯罪分子是有案底即犯罪记录的,任何被人民法院判定为有罪的犯罪分子均会留下犯罪记录。《刑法》规定,有寻衅滋事行为,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有案底,案底是指某人过去犯法或犯罪行为的记录,又称为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在我国法律中一般指有过刑事犯罪前科的档案记录,而该犯罪档案一般存放至公安部门保存。
寻衅滋事致人死亡的,定为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前者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后者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寻衅滋事罪累犯自首的判处是:在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基础上,可以从轻或从重处罚。对于累犯,应当从重处罚,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
对寻衅滋事共同犯罪行为应这样定性:二人以上共同故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行为。
行为人必须是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主观上必须有共同的犯罪故意。在客观上必须有共同的犯罪行为。行为人侵犯的客体或者是法益必须是同一个。满足以上条件的才成立寻衅滋事罪的共犯。
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件有:主体是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客体是公共秩序;主观上是故意;客观方面表现为无事生非,起哄捣乱,无理取闹,殴打伤害无辜,肆意挑衅,横行霸道,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
聚集众人,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影响社会正常秩序的人认定为寻衅滋事罪纠集者;犯此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寻衅滋事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刑法》规定,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共同犯罪中的主犯和
在犯罪活动中起主要作用的认定寻衅滋事罪的主犯;对寻衅滋事罪的主犯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寻衅滋事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