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24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以一方父母名义购房,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的,而另一方主张离婚时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妻
《民法典》规定离婚财产分配由双方协商决定。夫妻的共同财产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以及知识产权的收益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军人离婚财产分配时应遵循如下原则:尊重当事人意愿原则;男女平等原则;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原则;照顾无过错一方原则;方便生活、有利生产原则。
以下保险不参与离婚财产分配: 1、自己既是投保人又是受益人的保险; 2、父母是投保人,自己是受益人的保险; 3、法律规定的其他不参与离婚财产分配的保险范围。
离婚时子女无权参与父母的房产分割。 一般来说,家庭财产是由夫妻两人通过劳动积累的,未成年人尚未参加劳动,无经济收入,因此,在父母离婚时,未成年的孩子无权分得家产。 当然,未成年人也可以通过一定的途径获得个人财产,并受到法律保护。因此,夫妻双
不离婚分割财产后,分得的财产就是一方个人的财产,办理离婚手续时,不需要再次分割。婚姻存续期间,可以分割财产的情形包括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等。
首先,夫妻双方可以约定婚后双方的财产共同所有、部分共同所有或各自所有。其次,如果没有财产关系的约定,则一般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所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等都属于夫妻公共财产;但是有一些财产除外:如某一方的人身损害赔偿金、明确赠与或遗嘱中明
离婚后财产分配首先要看双方有没有特殊约定,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如果没有约定的,则双方可以自行协商对夫妻共同财产怎么进行分割,如果无法协商的,则可以起诉至法院,法院会判决如何分割。 法院在判决时会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离婚后财产可以重新分配。但是重新分配财产是由前提条件的,必须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出现了夫妻中的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想要侵占另一方财产等情况之一,那么一方才可以少分、不分夫妻中的共同财。或者另一方
协议离婚后财产分配原则如下: 1、男女平等原则。 2、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原则。 3、照顾无过错一方原则。 4、尊重当事人意愿原则。 5、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等原则处理。
离婚后共同财产分配的原则: 一、双方协商原则。双方应在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进行财产分配; 二、平等均分原则; 三、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以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四、给予补偿的原则。一方因抚育子女
一、离婚后还可以要求重新分配财产吗 1、离婚后还可以要求重新分配财产。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夫妻一方可以减少夫妻共同财产,或违法增加共同债务的,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发现的,受损一方有权在知道隐藏事实之日起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