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0
重庆市生育险报销,规定要在生育或终止妊娠后90日内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一次性申领的,逾期不能再报销,参保人员在妊娠3个月后,持相关资料到参保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生育就医证明。
有限制。生育保险执行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及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项目目录规定,其中医疗保险规定需个人先部分负担的费用,纳入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参保职工因生育或终止妊娠发生的符合生育保险支付规定的医疗费用(包括产前检查费),由生
重庆市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女职工,生育产假为128天。以及生育保险执行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及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项目目录规定,其中医疗保险规定需个人先部分负担的费用,纳入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有 生育保险报销不需要事先报备,参保人或委托人就在参保人分娩或终止妊娠后的90日内持相关报销资料到参保所在地医疗保障部门办理报销。在重庆市内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分娩发生的费用在医疗机构进行联网报销,参保人或其委托人需按前述规定时间持相关
门诊产前检查报销100元。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孕产妇住院顺产分娩定额报销400元。符合计划生育政策且具备剖宫产指征的孕产妇,在执行单病种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剖宫产,按照《重庆市医疗保险单病种结算暂行办法》(渝人社发〔2014〕167号)规定实行
重庆生育保险断交未超过6个月,补交生育保险费和滞纳金后生育保险基金按规定补发;超过6个月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欠缴期间其职工的生育保险待遇由该单位支付。
有限制。生育保险执行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及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项目目录规定,其中医疗保险规定需个人先部分负担的费用,纳入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参保职工因生育或终止妊娠发生的符合生育保险支付规定的医疗费用(包括产前检查费),由生
重庆生育保险报销未限制时间,生育后即可由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经办机构申领。申领生育保险待遇需提交下列材料:本人及委托人身份证;生育服务证;出生证明;专家鉴定证明;病历、医疗费用收据等有关凭据;其他。
生育保险报销是有时间限制的,但凡是怀孕生宝宝的妈妈,是需要在宝宝出生的12个月之内报销的。也就是说,如果不是到定点医院生育,就需要在生育之后12个月内,拿着相关资料到参保医保机构来进行报销。如果是直接在本市生育定点医疗机构刷卡来结算生育费用
报销条件包含: 1、随单位参加职工医保; 2、符合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规定,也符合法定的生育条件。 3、足额连续缴满6个月生育保险费。男职工可以按规定报销本人的遗传疾病基因检查费和计划生育手术费,但生育保险不能报销配偶的相关费用。
在三个月内续缴上,可以正常报销。 1、根据法律规定,原已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变更工作时,新单位在3个月内为其接续参保缴费的,其原单位的实际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2、对超过3个月的,其原实际缴费年限不再累计计算,并按新参保单位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