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6
只用身份证不能登记结婚。登记结婚所需证件材料如下: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民政局结婚登记时间也就是其上班时间。民政局上班时间一般为周一至周五(法定节日除外)的上午8:00-11: 30,下午2:30-5:30。有的地方周六也会安排人员办理登记。可以打电话咨询当地的民政局。
补办结婚证不一定要当地民政局。 结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
离婚不是一定要到登记的民政局。法律规定,夫妻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所以如果结婚登记是在男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的,双方也可以去女方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手续,这也是符合法律
不一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
1、当事人提交证件和相关证明材料; 2、婚姻登记员讲明婚姻法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并询问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3、当事人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中的签名,必须由声明人在监誓人面前完成; 4、夫妻双方亲
民政局是可以查到离婚记录的,婚姻当事人持有合法身份证件,可以查阅本人的婚姻登记档案,其他人在查阅婚姻登记档案的时候需要了解其目的是怎样的,如果是不合理可以拒绝。
一、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
一、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
结婚登记必须在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可以是男方户籍所在地,也可以是女方户籍所在地。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结婚登记必须在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可以是男方户籍所在地,也可以是女方户籍所在地。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二婚登记要带离婚证。因为办理结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需要携带以下的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由此可知,当事人在办理结婚登记的时候,必须出示其无配
离过婚的在民政局有记录。民政局是办理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的地方,当然是可以查询到对方的婚姻情况,但是婚姻情况是属于对方的隐私,民政局一般不会将婚姻情况透露给他人,如果出现了特殊情况的,那么就另当别论了。如果是诉讼离婚的,那么离婚判决书会永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