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4
一般情况下民间借贷担保人有如下责任: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可以直接起诉的。把借条等证据收集好,把对方的资料整理好,去他的户口所在地法院立案,法院会根据所提供的资料进行公示公告; 如果开庭时他还不出现,法院可以做出缺席判决。可以拿着判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借款人不还钱,保证人要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根据不同保证类型承担责任的方式和条件并不相同。 保证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
申请抵押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由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共同申请,并提交下列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登记证书; (三)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依法订立的主合同和抵押合同。
民间借贷纠纷中的被告不出庭,如果其无正当理由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作出缺席判决。但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其无正当理由仍拒不到庭的,法院可以对其进行拘传。
(1)调解或判决后逾期拒不支付的,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2)法院立案后,给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 (3)被执行人拒不执行生效判决的,依法罚款拘留,同时冻结被执行人账户,并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实施信用惩戒。
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纠纷之诉,法院不给立案的,当事人可以上诉。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条件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
民间借贷找不到欠款人了,债权人可以申请欠债人失踪。当事人可以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那么代管人应当从失踪人的财产中偿还借款,或者直接向债务人原住所地或者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偿债务。另外,债权人可以在起诉前或者起诉后向法院申请财产保
民间借贷时没有约定利息的处理办法:协议补充约定利息。但是如果合同另一方不同意协议补充的,视为没有利息。合同双方约定的利息不得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
当事人对二审判决或裁定不服不能再提起上诉。这正是我国两审终审制的体现。两审终审制指一个案件经过两级人民法院审判即告终结的制度,对于第二审人民法院作出的终审判决、裁定,当事人即使不服也不得再提出上诉,人民检察院不得按照上诉审程序提出抗诉。
民间借贷引起的纠纷: (一)借款时不写借条; (二)房产抵押形同虚设; (三)分次还款借条没有销毁; (四)借条非借款人本人书写纠纷; (五)诉讼时效纠纷。
民间借贷见证人的作用相当于证人。民间借贷中的见证人,仅是在场看见的证人,起着证明借贷关系发生于存在的作用。自然人以见证人身份在借条上签字,不承担担保责任,但是要以第三人或者证人的身份出庭,以便法庭查清案件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