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3
同案犯未到案或者虽到案但无能力或者拒不退脏、退赔的时,被告人应当对其参与的全部犯罪数额退赃、退赔,才可以视为全部退赃、退赔并适用较大的从宽幅度;否则只能按照部分退赃、退赔确定从轻比例。对于退赃、退赔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退赃、退赔行为对损害
犯罪嫌疑人全部退赃并不意味着一定会判缓刑,适用缓刑的前提是可能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而50万元的犯罪数额特别巨大,本身就不符合适用缓刑的条件,故就算全退赃,但不判缓刑也是合法的。
决定退还赃款赃物的,案件在司法机关的哪个办案程序,就退还给哪个机关。如果在公安机关侦查阶段,应当退还给公安机关;如果是在检察院侦查或者审查起诉阶段,应当退给检察院;如果是在法院审理阶段,应当退给法院。
诈骗犯不退赃,不进行相应情节的量刑考虑。退赃不会影响定罪,退赃与否不是定罪情节而是量刑情节,退不退,承认不承认不影响检察、法院认定构成诈骗罪,但是会影响量刑,拒不退赃、拒不认罪当然不可能得到轻判,前提是检察机关取得的证据确实充分足以定罪。数
被起诉没钱还的,可以与债权人协商,请债权人撤诉;协商不成的,积极应诉,将自身没钱的情况告诉法院,法院证实情况后,中止执行,待有能力偿还债务之后再继续执行。
诈骗罪退赃的执行流程,具体包括以下三点: 1、公安机关追回的赃款会移交检察院,在起诉过程中移交法院,当事人也可自行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会根据追回的赃款和被告的可执行财产进行退赃。 2、退赃依据的原则是,可以分清原主的,交还原主
责令退赔没钱退的,被害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被告人的财产;如果被告人确实无财产可供执行的,则法院可以中止执行;等到被告人有财产时,被害人可以再申请法院执行,并由法院将执行所得的财产退还给被害人。
传销犯罪未退赃的需要根据具体情节来量刑。《刑法》规定: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
不退赃款,法院就不会认定行为人有悔过的表现,就不会在判刑时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行为人犯贪污罪的,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贪污数额较大或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侵犯他人财产权的犯罪分子若已经被判刑,但没有财产可供退赃的,人民法院可以责令其分期进行归还。《刑法》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
诈骗案没钱退赃就不能减轻量刑。诈骗分子如果主动认罪,并且在审判前积极进行退赃、退赔的,将诈骗所得全部退回的情况下,人民检察院可以依据犯罪情节,作出不起诉或者减免刑事处罚的决定。同时,没有钱退赃,受害人有权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