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9
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辩护人的,可以为其指定,另外,最高院规定了以下七种情形可以为其指定辩护人:1.符合当地政府规定的经济困难标准的;2.本人确无经济来源,其家庭经济状况无法查明的;3.本人确无经济来源,其家
指定管辖的三种情形是: (1)接受移送案件的人民法院认为移送的案件按法律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依法报请上级法院指定管辖; (2)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因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由上级法院指定管辖。特殊原因包括法律上的原因和事实上的原因; (3
不属于法定指定辩护情形的人包括: 1、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处于缓刑、假释考验期间的人; 2、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 3、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人 4、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的现职人员; 5、人民陪审员
属于涉外刑事辩护的情形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外国人犯罪或者我国公民对外国、外国人犯罪的案件;我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罪的案件;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所承担国际条约义务范围内行使管辖权的案件。
依法不应指定辩护的人:有经济能力可以聘请律师的犯罪嫌疑人,依法不应指定辩护人。除了有经济能力可以聘请律师的犯罪嫌疑人之外,其他人都属于可以指定辩护的范围,可以指定辩护的核心条件是符合当地政府规定的经济困难的标准,没有经济来源等情形。
依法不应对其指定辩护的人指的是:有经济能力可以聘请律师的犯罪嫌疑人,依法不应指定辩护人。除了有经济能力可以聘请律师的犯罪嫌疑人之外,其他人都属于可以指定辩护的范围,可以指定辩护的核心条件是符合当地政府规定的经济困难的标准,没有经济来源等情形
法院基于法律及被告人的特殊身份或某种情况,指定律师或其他公民为被告人进行辩护的制度。应当指定辩护的案件:根据法律规定下列案件应当指定辩护人: 1、被告人是盲、聋、哑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2、开庭审理时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 3
我国《刑事诉讼法》中所规定的指定辩护的适用情形包括有:被告人是盲、聋、哑人的;被告人是限制行为能力人的;被告人是未成年人的;符合当地政府规定的经济困难标准的;本人确无经济来源,其家庭经济状况无法查明的等。
我国刑事诉讼法中不存在“强制辩护”的概念。我国刑事诉讼法中有关于指定辩护的规定。一般而言,指定辩护是指被指控人因为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无力聘请辩护人的情况下,法院为其指定辩护人。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
可以行使先履行抗辩的情况主要有不履行债务的;债务完全不符合约定,实际构成不履行的;履行的债务部分符合约定,构成部分不履行的。先履行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一方未履行之前,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
渎职相关犯罪如滥用职权罪在以下情形下可以按照刑事案件的标准立案: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以上,或者重伤1人、轻伤3人以上,或者轻伤5人以上的;导致10人以上严重中毒的等。
可以为被告人进行无罪辩护的情形有:1、被告人没有实施被指控犯罪行为。2、被告人无刑事责任能力,如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是完全无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3、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刑法不认为是犯罪的。4、正当防卫、紧急避险。5、证据不足。6、刑法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