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2
如果结婚后双方没有共同生活或者因为婚前给付彩礼的行为导致男方生活困难的,彩礼可以要回来。“彩礼”的表述并非一个规范的法律用语,人民法院审理的彩礼纠纷案件的案由按照有关规定被定为“婚约财产纠纷”。
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结婚时索取了大量财物作为彩礼,那么是可以要回的,因为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男方给彩礼女方不一定要回礼。作为给付彩礼的代价中,本身就蕴涵着以对方答应结婚为前提。是否要还礼,需要根据当地的风俗习惯决定。女方可以自己自愿选择回不回礼,并无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女方必须要回礼。
男方给彩礼女方是依据其当地的风俗习惯,或根据女方自己自愿选择,可以回礼,也可以不回礼,并无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女方必须要回礼。但涉及彩礼的,满足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等条件,且双方离婚的,男方可主张返还
关于女方收了彩礼要否需要回礼这一问题,它并没有一个标准答案可言,可以由双方共同协商确定。彩礼是中国古代婚嫁习俗之一,又称订亲财礼、聘礼、聘财等。中国旧时婚姻的缔结,有在婚姻约定初步达成时互相赠送聘金、聘礼的习俗,这种聘金、聘礼俗称“彩礼”。
离婚如果有以下情形的,男方可以要回彩礼: 1、双方结婚后没有实际共同生活过就离婚,男方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2、男方婚前给付彩礼导致自己生活困难,离婚的时候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男方给彩礼女方不一定要回礼,具体根据本地风俗习惯决定。回礼可以用金钱的方式,也可以用物品的方式,也就是俗称的陪嫁。彩礼是指婚姻关系当事人一方(主要指男方)及其亲属依据习俗向对方(主要指女方)及其亲属给付的钱物。
男方给彩礼女方是依据其当地的风俗习惯,或根据女方自己自愿选择,可以回礼,也可以不回礼,并无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女方必须要回礼。 彩礼严格意义上是一种特殊意义上的赠与,是以男女双方拟缔结婚姻关系为前提的赠与,并不强制要求女方一定要回礼。但是如果女
男方给彩礼女方是依据其当地的风俗习惯,或根据女方自己自愿选择,可以回礼,也可以不回礼,并无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女方必须要回礼。 彩礼严格意义上是一种特殊意义上的赠与,是以男女双方拟缔结婚姻关系为前提的赠与,并不强制要求女方一定要回礼。但是如果女
女方起诉离婚男方一般不可以要回彩礼钱。但存在如下情形的除外: 1、双方未结婚登记; 2、双方已经结婚登记但没有共同生活过;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4、其他情形。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面第 (二)、 (三)项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