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04
撤销合同的法律规定是: 1、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2、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3、法律规定的其他
撤销监护权的法律规定如下:监护人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
撤销监护权的法律规定为,如果现在的监护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医疗机构等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现在的监护人的监护人资格: (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 (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
行使撤销权的法条具体有:最新《民法典》第538条、第539条等,其主要内容规定了如果债务人以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等方式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依法通过诉讼行使其撤销权。
根据法律规定,当出现以下几种情形时,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1、因为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 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3、在订立合同时受到欺诈、胁迫的。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的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
民法典关于合同的撤销的规定: 1、对于基于重大误解签订的合同、存在欺诈及胁迫的合同、内容显失公平的合同,受损害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予以撤销; 2、被撤销的合同,自始不具有法律效力及法律约束力。
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 (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三)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
债权人撤销权的法律规定有:债务人存在放弃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恶意延长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等行为,导致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受到影响的,债权人拥有撤销权,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撤销权,又称废罢诉权,是指债权人在债务人与他人实施处分其财产或权利的行为危害债权的实现时,得请求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
业主权利有以下这些: (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 (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三)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 (
债权人撤销权的法律规定是,如果债务人具有放弃债权、无偿转让财产等影响债权人利益的行为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债务人的行为。但是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是以其依法享有的到期债权为限。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
撤销权又称否认权。破产财产的管理人对破产人在破产宣告前法定期间内进行的损害破产债权人共同利益的行为,有否认其效力,申请法院予以撤销,恢复原状,并追回转让财产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