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1
遗产继承继承人的顺序如下: 1、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 2、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开始继承。如果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则由第二顺序继承人开始继承。对于丧偶儿媳对公婆,或者丧偶女婿对岳
《民法典》规定继承人继承遗产的顺序是,第一顺位为配偶、子女以及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以及外祖父母。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如果没有形成法定的抚养关系的,不能代位继承,如果形成了的,可以代位继承。 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养子女享有代位继承权,但法律没有规定关于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继子女是否享有代位继承权,在实践中一般认为只要继子女与其继子女形成了扶养关系,则形
遗产可以隔代继承有以下两种方式: 一、被继承人留有有效的遗嘱,明确指定其遗产由隔代晚辈继承的,或遗赠扶养协议中约定赠与隔代晚辈的,按照遗嘱和遗赠扶养协议办理,遗产由该隔代晚辈继承。 二、代位继承须具备以下条件: 1、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
以下情况下继承权会丧失: 1、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2、继承人杀害其他继承人; 3、遗弃被继承人,虐待被继承人; 4、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 5、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民法典生效以后,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
遗嘱继承人死亡一般是不可以代位继承的。但有特殊情况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代位继只能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而遗嘱继承包括法定继承人和非法定继承人,属于法定继承人的部分,只要没放弃继承,即可代位继承
不能代位继承的情形有: 1.旁系亲属和姻亲不适用代位继承; 2.遗嘱继承也不适用代位继承; 3.因谋害被继承人或者其他原因被剥夺继承权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其子女也不适宜代位继承。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嘱无效: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 (二)代理设立的遗嘱; (三)伪造的遗嘱; (四)被篡改的遗嘱部分; (五)遗嘱处分属于国家、集体或者他人所有的财产的部分; (六)违反法律规定对特留份
依据民法典规定,一般情况下,出现以下3种情况之一的,那么遗嘱有效。分别是:1、订立遗嘱的双方当事人都必须要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订立的遗嘱必须要表达了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3、订立的遗嘱既没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没有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下列情形下的遗嘱无效: 1、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的遗嘱无效; 2、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 3、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