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24
附带民事诉讼的法定性质是民事诉讼。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1、对人的效力:我国的民事诉讼法适用于所有在我国领域进行民事诉讼的人。 2、对事的效力: (一)《民法典》调整的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纠纷所发生的案件。 (二)由《民法典》调整的婚姻关系、继承关系、收养关系纠纷所发生的案件。 (三
诉讼保全的作用如下: 1、诉讼保全采取的各种措施,如查封、扣押、冻结等,固定了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或限制了被执行人其享有的对第三人到期限债权的请求权,为执行提供了可靠的物质基础; 2、减少或免除对被执行人可供执行财产状况的调查取证工作;
1、对人的效力:我国的民事诉讼法适用于所有在我国领域进行民事诉讼的人。 2、对事的效力: (一)《民法典》调整的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纠纷所发生的案件。 (二)由《民法典》调整的婚姻关系、继承关系、收养关系纠纷所发生的案件。 (三
调解书生效后,与生效判决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具体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诉讼结束,当事人不得以同一事实和理由再行起诉。 2、一审的调解协议或调解书发生效力后,当事人不得上诉。 3、当事人在诉讼中争议的法律关系中的争议归于消灭,当事人之间实体
(一)自认对当事人的效力。对于作出自认的当事人而言,需要承担因承认于已不利事实而带来的法律后果,而且自认一旦作出,除非法定原因,不得撤销,同时也不能提出与自认事实相反的主张。实际上自认也就成为证据的第五种类型——当事人的陈述。对于对方当事人
民事诉讼自认的法律效力: (一)自认对当事人的效力。对于作出自认的当事人而言,需要承担因承认于已不利事实而带来的法律后果,而且自认一旦作出,除非法定原因,不得撤销,同时也不能提出与自认事实相反的主张。 (二)自认对法院的效力。自认的效力不仅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3年诉讼时效:因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4年诉讼时效: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提出诉讼或仲裁的。最长诉讼时效:从权利受侵害之日起20年。
民事诉讼法适用于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进行民事诉讼,必须遵守民事诉讼法。
刑事附带民事可以财产保全。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或者人民检察院可以申请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适用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仅限于与本案有关的财物,对与案件无关的财物,不得进行保全。
对于刑事诉讼中所附带的民事诉讼的具体成立条件包括有:刑事诉讼存在、以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造成被害人的物资损失为事实条件。《刑事诉讼法》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
民事诉讼再审期限是: 1、通常是判决书或者裁定书发生法律效力后的六个月内; 2、若是有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规定情形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