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8
《劳动合同法》规定在劳动合同中可以设定违约金的两种情形的同时,还规定了两种情形下违约金支付的具体标准: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
如果劳动合同期满后不续签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能面临向劳动者每月支付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二倍的工资的风险;满一年时间未续订的,同时将面临要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风险。
劳动合同因合同期满自然终止的,用人单位不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但《劳动合同法》实施后,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导致劳动合同终止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主动不续签劳动合同的,要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
保密协议是一式两份的,所以保密协议一定要给员工一份。保密协议是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签订的,不能强迫劳动者签订,所以劳动者不签订保密协议的,劳动合同解除后,用人单位要支付工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
劳动合同保密协议签订,应当注意以下事项:遵循公平原则,兼顾双方的利益;明确保密范围;明确保密主体和保密义务期限;采取竞业限制、脱密期保护等特殊方式操作时应当规范;明确违约的情形及法律责任。
劳动合同中的保密协议是指用人单位与员工之间签订的要求员工履行保守相关商业秘密、知识产权以及竞业限制义务的一种协议。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
保密协议也仅就保密事项的权利义务进行了约定,除身份信息外,劳动合同的其他必备条款均不具备,因此保密协议书不属于劳动合同。 保密协议仅能够证明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但不能视为双方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
保密协议书不属于劳动合同,保密协议是劳动合同的从合同。保密协议不是必须订立的,而是根据当事人的约定而自愿订立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密条款,也可以另订一个保密协议。
单位在员工拒签劳动合同时,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根据我国劳动法相关规定,只有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单位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合同是协商一致的结果,并且不存在违法解除情形的,一般是不需要赔偿劳动者。相反,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该赔偿金的标准应当是经济补偿金的二倍来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