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19
经营者。在诉讼中,个体工商户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经营者为当事人。有字号的,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字号为当事人,但应同时注明该字号经营者的基本信息。营业执照上登记的经营者与实际经营者不一致的,以登记的经营者和实际经营者为共同诉讼人。
撤销权诉讼是《民法典》规定的内容,具体是指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被告人的主要诉讼权利有:对一审判决、裁定提起上诉,对于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有权提出申诉。运用本民族的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获得辩护的;申请回避的。对于司法工作人员侵犯其合法的诉讼权利和有人身侮辱的行为提出控告;未经法院依法判决,任
撤销权不适用诉讼时效制度,适用除斥期间制度。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
确定行政诉讼案件的被告的主体资格的办法:一般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如果案件被申请复议,而复议机关维持原行政行为的,则原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如果复议机关改变的,则复议机关是被告。
法律赋予了原告选择被告的权利,原告认定其选定的被告是与其有诉讼争议的主体,故原告对其选择不当或选择错误的主体为被告,应当承担败诉风险。即被告主体错误,所诉被告并不存在,诉讼标的存在问题,故应当驳回原告起诉。
公司被注销后确定诉讼主体如下: 1、企业注销登记时,清算主体或者第三人承诺企业注销登记后留下的债权债务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承担的,债权人可以承诺清算主体或者第三人为被告,要求其承担清算责任; 2、企业未经清算注销登记,第三人承诺在工商行政管理
撤销合同是给付之诉或者形成之诉。撤销合同如果是依撤销权提起诉讼要求撤销的,则是形成之诉;如果是依请求权提起诉讼的,则该诉讼是给付之诉。形成之诉是指原告请求法院运用判决变动已成立或既存的民事关系(或民事权利)或特定的法律事实之诉。
公司被注销后确定诉讼主体程序如下: 1、清算主体或第三人承诺对注销后遗留的债权债务负责的,以其为诉讼主体; 2、公司被注销后其权利义务有承受人的,可将其作为诉讼主体。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六十四条规
企业注销登记后,法人资格终止,诉讼主体资格也随之不存在,不能再成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 为此,一般将会根据不同情况来确定诉讼主体: 1、企业被注销登记时,清算主体或第三人在工商管理部门承诺企业注销登记后遗留的债权债务由其负责的,债权人可以做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