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19
享有撤销权的主体是: 1、基于重大误解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行为人; 2、被欺诈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的人; 3、被一方或第三方胁迫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的人。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
撤销权,是指当事人依照自己的意思变更或者消灭合同效力的权利。享有撤销权的主体是: 1、基于重大误解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行为人; 2、被欺诈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的人; 3、被一方或第三方胁迫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的人。
债权人撤销之诉的时效是一年,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但是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则消灭。
撤销权诉讼是民法中明确规定的一项民事权利,民事诉讼案件中当事人提起撤销权诉讼的案件也不在少数,撤销权诉讼的提起目的是为了阻止t债务人的某些行为伤害债权人的合法债权。
撤销权是不适用诉讼时效的,适用的是除斥期间。除斥期间的适用规定是: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撤销权消灭;当事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法定其他情形等。
撤销权是形成权,适用的是除斥期间,不是诉讼时效期间。法律规定,合同当事人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我国撤销权不适用诉讼时效制度,适用除斥期间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不再受到保护。
行政诉讼被告的主体可以根据以下方法确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
行政诉讼中的被告主体确定是: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经复议的案件,复议维持的,原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为共同被告;复议改变的,复议机关是被告;在法定期限内未作出复议决定的,可以选择原行政机关或复议机关为任意被告;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作出同一行
(一)直接向法院起诉和经过行政复议以后向法院起诉被告的确定。直接起诉的行政讼讼案件的被告是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
(一)直接向法院起诉和经过行政复议以后向法院起诉被告的确定。 ⑴直接起诉的行政讼讼案件的被告的确定。直接起诉的行政讼讼案件的被告是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 ⑵经行政复议的行政诉讼案件被告的确定。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具体行政行
对于行政诉讼中的被告主体进行确定的方法包括有: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经复议的案件,复议维持的,原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为共同被告;复议改变的,复议机关是被告;在法定期限内未作出复议决定的,可以选择原行政机关或复议机关为任意被告;两个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