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30
不可以。如果公安已经刑事立案,除非有嫌疑人死亡、不构成犯罪、证据不足等情形,否则不会撤案的。即使被害人要求撤案,公安也不会撤,因为刑事案件是否追究刑事责任不取决于被害人是否愿意追究,这是国家的公权力。
对强奸未遂立案后是不可以撤销的。强奸未遂属于公诉案件,公安机关必须立案调查。如果公安已经刑事立案,除非有嫌疑人死亡、不构成犯罪、证据不足等情形,否则不会撤案的。但是被害人可以不追究其责任。
不可以,因为强奸未遂属于公诉案件。公安机关必须调查处理。不过女方可以不再追究男方的民事责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行为人成立强奸罪,一般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行为人的强奸行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强奸结果的,则成立强奸罪未遂。强奸未遂不同于强奸既遂的结果那么严重,通常情况下对强奸未遂的处罚都是比照既遂犯从轻或减
强奸未遂立案不可以撤。强奸未遂属于公诉案件,公安机关必须立案调查。如果公安已经刑事立案,除非有嫌疑人死亡、不构成犯罪、证据不足等情形,否则不会撤案的。但是被害人可以不追究其责任。
(一)能犯强奸未遂和不能犯强奸未遂。 能犯强奸未遂是指根据犯罪时的主客观情况,犯罪行为本来有可能得逞,但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因素的介入使犯罪没有得逞。 不能犯强奸未遂,是指由于行为人主观认识上的原因或行为手段或行为对象等原因,犯罪不具备得逞的
强奸未遂比照既遂的量刑标准从轻处罚。既遂的量刑标准为,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有其他恶劣情形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不可以,因为强奸未遂属于公诉案件,公安机关必须调查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条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
行为人成立强奸罪,一般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行为人的强奸行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强奸结果的; 则成立强奸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即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量刑幅度里
强奸未遂一般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在此基础上从轻或减轻处罚。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强奸罪量刑标准如下: 1、以暴力、胁迫或者
强奸未遂判1年到5年。根据法律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此罪的量刑起点是3—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