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5
以下房屋买卖合同是有效的:合同双方当事人具有缔约能力;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合同不违背公序良俗。
无效。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首先具备以下条件: 1、买卖双方具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能力。 2、买卖双方对房屋买卖的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已出租的房屋是可以出售的。因为房屋出租的法律关系中,承租人享有的是房屋的使用权,而房屋的所有权依然属于出租人;此外对房屋上设立租赁合同是一个负担行为,而房屋买卖是处分行为,这两者同时进行并不冲突。
对于购房合同能否更名分为两种情况: 1、如果合同已备案,则无法更名。禁止商品房预购人将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在预售商品房竣工交付、预购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前,房地产主管部门不得为其办理转让等手续;房屋所有权申请人与登记备案的预售
房屋买卖合同应包括以下主要条款: 1、合同双方当事人。买卖双方的姓名、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如果有委托代理人的话,那么还包括委托代理人的姓名、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2、标的。标的是合同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在房屋买卖合
公证并非房屋买卖合同的生效要件,在合同主体适格、合同签订过程及内容合法、双方意思表示真实、合同并非附条件生效合同的情况下,房屋买卖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不进行公证不影响合同效力。当然,房屋买卖合同可以进行公证,虽然公证并未赋予房屋买卖合同更强的
可以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的情况: 1、当事人协商一致,就可以解除房屋买卖合同; 2、约定的解除条件成立时,就可以解除房屋买卖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可以解除房屋买卖合同; 4、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
1、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 2、约定的解除条件成就;《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1、结合审判实践,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解除之事由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 (1)协议解除; (2)根本违约; (3)迟延履行; (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2、如果买卖双方协商一致,可以无条件撤销合同。 3、如果有重大误解,欺诈,胁迫,显失公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