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5
无效,补偿协议成立生效的一个重要条件是协议双方的真实意思达成一致。如果被征收人受到胁迫而违背自己真实意愿签订补偿协议,该协议是可以被撤销的。
受到胁迫签订的补偿协议是可撤销的协议,在撤销后该协议无效。受胁迫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该协议,但是行使撤销权的期限是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的一年内。
1、协议的主体。被拆迁户签订拆迁补偿协议主体应当是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或负责房屋征收与补偿的部门。这里的房屋征收部门可以是市、县级人民政府专门设立的房屋征收部门,也可以是现有的部门(如房地产管理部门、建设主管部门),但承担房屋征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订立拆迁补偿协议的主体是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
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应注意以下内容:主体不符不签,核对与你签订拆迁协议的是否为拆迁许可证上的拆迁人或建设单位。如果两者不一致,就不能与其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被拆迁人一定要看到该转让合同并要到拆迁管理部门进行确认,在没有得到有效确认的情况下
在签订征地协议时需要注意的事项有: 1.审查签订合同的主体是否合法。和我们签订拆迁协议的一定要是征收方,具有法人资格,否则合同的签订会因为主体不明确、主体没有承担法律责任的能力而面临无法履行的风险。比如拆迁指挥部、拆迁办公室之类的机构,是不
被诱骗签署的协议,当事人可申请法院撤销,撤销前有效,撤销后合同自始无效。 按照法律规定,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国有城镇土地上的这批自建房在被拆迁的时候是可以获得补偿的.关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补偿条例的相关规定是,人民政府如果决定拆迁这套自建房的话,应该按照房子当时的市场价格、面积等进行补偿,自建房的价格可以由房地产机构进行评估。
劳动合同未签订补偿协议,发生劳动争议案件,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协商补偿;协商不成的,向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向
受到胁迫签订的补偿协议是属于可撤销的,在其被撤销后是没有效的。受胁迫签订的补偿协议属于可撤销的协议,在撤销后该协议无效。受胁迫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该协议,但是行使撤销权的期限是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的一年内。 合同撤销是指当事人对
签订征地拆迁补偿协议的注意事项有:主体是否是合法的、能够承担法律责任的主体;补偿款的总金额及各项补偿内容,补偿款的支付时间以及方式,安置房屋的面积、具体位置等主要条款是否明确;是否约定违约责任;履行程序是否合法;是否有不公平条款等。
拆迁公司来签订补偿协议是不合法的。签订补偿协议的双方应当为拆迁部门与被拆迁人,拆迁公司只是被委托实施、承担房屋征收、拆迁与补偿具体工作的实施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