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09
在不改变合同内容的前提下,债权人可以通过债权转让将全部或部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此时,第三人取代原债权人成为原合同关系的新债权人,原合同约定的原债权人因债权转让而丧失债权人的债权。如果部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即第三人加入原合同关系,成为新债权人
债权转让,是指债的关系不失其统一性,债权人通过让与合同将其债权转移于第三人享有的现象。债权让与,是指不改变债权关系的内容,债权人通过协议而将其债权全部或部分转移于第三人的行为。
债权转让的确定为: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法律规定,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近年来,债权转让的情况越来越频繁,但是只有具备一定的条件债权转让才能生效,否则就会存在经济风险。债权转让的生效条件由以下六种:必须是合法有效、不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债权、转让债权时不能改变债权的主要内容、债权的转让人与受让人必须达成债权转让的
债权转让无效的情形: 1、被转让的债权是无效的债权。 2、被转让的债权不具有可移转性。 3、债权转让的双方当事人不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 4、意思表示不真实。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违背公序良俗。 4、未通知债务人,这种情况下
债权转让抗辩方式的主要规定为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但行使抗辩权不能超过延诉抗辩、暂时抗辩和永久抗辩的范围。 抗辩权按其行使效力的强弱不同,可以分为永久抗辩权和一时抗辩权。永久抗辩权是指抗辩权的行使
如果一份债权多次转让,每次转让都是合法进行的话,则由最后被转让的人获得该债权;如果是未经法定程序,重复多次转让的,则按照通知债务人的顺序和转让的顺序先后,由通知在先、转让在先的人获得债权。
个人要转让债权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没有通知债务人的,则债权转让的该行为对债务人无效,债权转让的,其从权利也一并转让,且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对让与人的抗辩。
满足下列条件就可以实现债权转让: 1.必须是合法有效的债权且不得违背社会公共利益。 2.转让不得改变债权的主要内容。 3.债权的转让人与受让人必须达成债权转让的协议。 4.债权转让必须通知债务人。 5.转让的债权须有可让与性。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