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16
子女能否和继父母解除关系要看具体的情形。 当继子女未成年时,随着生父母间抚养权的变更,或生父与继母、生母与继父间婚姻关系的解除,子女和继父母是可以解除关系的。 当继父或继母抚养教育的继子女已长大成人,为维护老人的合法权益,继子女应负担赡养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一千一百二十七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为兄弟制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所以子女
没有儿子,孙子有继承权。继承顺序如下:(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2)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祖父母。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子女的直系后裔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
不是亲生女儿,属于养女或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女,都属于法定继承人,对养父母或继父母的遗产有继承权。 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已经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和亲生子女一样享有继承权。 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形
一般情况下儿媳和女婿没有继承权,如果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有继承权,能继承公公婆婆、岳父母的遗产,并能作为公公婆婆、岳父母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与第一顺序继承人平等均分割遗产。
在被继承人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如果被继承的配偶、父母均不在世,那么该独生子女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才可以继承被继承人的全部遗产。 但是如果被继承人的配偶、被继承人的父母也在世的话,该独生子女、配偶、父母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一般是
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之间有代位继承权。根据“被继承人的养子女、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生子女可代位继承;被继承人亲生子女的养子女可代位继承;被继承人养子女的养子女可代位继承;与被继承人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养子女也可以代位继承”的规定,
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是有权继承父母的遗产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法定继承人分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和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
继子女继承继父母的遗产如下: 1、继子未成年,随生父母一方与继父或继母共同生活时,继父或继母承担部分或全部生活教育费费用,或成年继子女实际上长期支持和支持继父母,也视为养育关系的形成; 2、继子女与继父母共同生活,继父母对继子女给予生活照顾
可以。继父母也有抚养继子女的权利,但当父母要抚养时,抚养的权利是父母。继父母与继子女的关系不同于一般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一般父母与子女有婚姻关系、教育关系,但没有血缘关系。这种权利和义务可以解除。由此得出结论,当父亲和继母或母亲与继父离婚时,
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的继承权平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伤害、歧视。遗产按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个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上述子女,包
再婚父亲的遗产婚生子女可以继承,法定继承顺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