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1
我国《著作权法》中所规定的著作权的种类包括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即发表权(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署名权(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复制权、发行权等权利。
我国《著作权法》中所规定的享有著作权的权利人包括以下权利:复制权、发行权、表演权、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出售权、出租权、展览权等。
(一)发表权,即决定软件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二)署名权,即表明开发者身份,在软件上署名的权利; (三)修改权,即对软件进行增补、删节,或者改变指令、语句顺序的权利; (四)复制权,即将软件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五)发行权,即以出售
著作权主体包括: 1、权利人:作者;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的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继接者:指通过赠与、继承、遗赠等继接方式获得者; 3、著作权的对象是作品,包括文学、艺术和科学; 4、著作权的内容主要是著作权人的权利和义务。著作权人
著作权包括精神权利和经济权利。精神权利是指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等;经济权利是指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以及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等。
著作权包括的权利: (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三)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四)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五)复制权,即
网络著作权人拥有的权利: (1)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2)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3)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4)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5)复制
著作权主要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等。
著作权具体权利如下: (1)著作人身权,是作者基于作品依法享有的以人身利益为内容的权利,是与著作财产权相对应的人身权。民法中一般的人身权多以民事主体的生命存续为前提,每个人无差别地享有;著作人身权则以创作出文学艺术作品前提而产生,也不因创作
在我国,著作权保护的权利十分多,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其保护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首先,第一种是发表权,指的是是否将作品发布给所有人知悉的决定权利;第二种是署名权,该权利主要是指在作品上面注明署名的权利;第三种是改编权,说的是是
软件著作权人享有决定软件是否公之于众的发表权;表明开发者身份,在软件上署名的署名权;对软件进行增补、删节,或者改变指令、语句顺序的修改权;将软件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复制权;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软件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发行权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