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刑事诉讼法》关于自诉的规定如下: 一、下列案件属于自诉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
刑事诉讼中有下列情形的,不起诉: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构成犯罪的;过了追诉时效期限的;被赦免的;不符合告诉才处理案件的告诉程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以及其他的情形。
刑事诉讼中,无刑事拘留权的机关是人民法院。有权决定采用拘留的机关一般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自侦案件中,对于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以及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犯罪嫌疑人也有权决定拘留。
1、诉讼离婚时漏分的夫妻共同财产; 2、离婚后,一方发现另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行为或伪造债务侵占财产,要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或处理债务。
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被害人是指被犯罪行为侵害的人。由于犯罪分子的犯罪行为直接侵犯了被害人合法权益,所以要求追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被害人在刑事诉讼中的诉讼权利主要包括:控告犯罪分子犯罪行为;依法要求侦查人员、检查人员以及审判人
刑事诉讼法对撤诉的规定是: 1.撤回起诉应当报经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决定,并以书面方式在人民法院宣告判决前向人民法院提出。 2.撤回起诉后,没有新的事实或者新的证据不得再行起诉。 3.在宣告判决前,人民检察院撤回起诉的,人民法院就当审查人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的司法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规定,被害人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近
刑事诉讼中止的情形主要有三种情形:被告人生病、逃脱、下落不明的。被告人患有精神病或者其他重大疾病的,或者起诉后被告人逃脱的,或者在自诉的案件中,被告人下落不明的。或者发生了其他不可抗力的原因,不得不中止的,中止审理的原因消失后,应当恢复审理
刑事诉讼中止情形,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六条规定,在审判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可以中止审理: (一)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的; (二)被告人脱逃的; (三)自诉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未委
1.主体不同。民事诉讼仅有人民法院一家诉讼主体,当事人有原告、被告及第三人。刑事诉讼法诉讼主体涉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等数家司法机关,当事人为自诉人、被害人、犯罪嫌疑人及被告人。 2.诉讼目的不同。民事诉讼所要解决的是平等主体之间
以下人员可以作为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刑事被告人和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共同侵害人;刑事被告人的监护人;死刑罪犯的遗产继承人;共同犯罪案件中,案件审结前死亡的被告人的遗产继承人;对被害人的物质损失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其他单位和个人。
刑事诉讼法中酌定不起诉的情形: 1、犯罪嫌疑人又聋又哑,或者是盲人的; 2、因防卫过当或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并造成不应有危害而犯罪的; 3、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 4、在犯罪过程中自动终止或自动有效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