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3
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对管辖发生争议的,报请共同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指定管辖。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行政机关必须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于不属于受案案件的法院管辖的,该人员法院会将案件移送至有管辖权的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
行政诉讼的管辖分为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级别管辖包括基层人民法院的管辖、中级人民法院的管辖、高级人民法院的管辖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的管辖,最重要、最复杂的是中级人民法院的管辖。除了法律特别规定应由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
关于移送管辖的相关规定是: 1、移送管辖是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案件,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法院管辖的; 2、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对该案无管辖权; 3、接受移送案件的人民法院依法享有管辖权等。
行政诉讼中院管辖的范围如下: (一)对国务院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 (二)海关处理的案件; (三)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 (四)其他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八条赔偿请求人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的请求涉及不动产的,由不动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第十条,赔偿请求人因同一事实对两个以上行政机关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其中任何一个行政机关住所地
管辖范围的确定首先要区分民事案件、刑事案件、行政案件三类;其次,要区分基层法院、中级法院、高级法院、最高法院管辖的案件;最后,还要区分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监察机关、法院管辖的案件。所以不能笼统的说管辖范围有什么,我国《民事诉讼法》、《刑事诉
根据《行政处罚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行政处罚的设定权限划分如下: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和立法机关,可以设定任何种类行政处罚。 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 2、国务院是最高行政机关,可以依法
一、级别管辖 一般案件由基层法院管辖,特殊案件分别由中、高、最高人民法院管辖。 二、地域管辖 1、一般管辖 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