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破产和解裁定书所具有的法律效力如下:破产程序结束;破产企业将恢复行使破产清算组所属财产的管理处分权;破产债权将按照破产和解条件进行变更;破产和解的效力不能及于破产债权人对破产企业的保证人、共同债务人或者物上抵(质)押权人等所持有的权利;其他
保定合同终止效力的解释包括以下几点: 1、自然终止,即因为保险合同期限届满而终止; 2、因为保险人完全履行赔偿或者支付义务而终止的,保险人履行赔偿或者支付全部保险金义务后,无特别约定的,保险合同终止; 3、因为保险标的全部灭失而终止,由于非
1、无效——至始无效,向法院申请确认合同无效 2、可撤销——可向法院申请撤销合同效力,一旦撤销,合同归于无效 3、效力待定——在权利人追认之前,合同的效力未定,若一定时期内有权人未予以追认,则合同无效
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为避免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效力长期
1、公证当事人无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办理公证时公证员必须问清当事人是否在订立时具有法律规定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而且会将协议给双方看,如果一方不识字,可以由公证员念给他听,并且在公证存档
合同效力待定的三种情形包括: 1、主体不合格的效力待定合同。 2、无权代理人订立的效力待定合同。 3、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权利而订立的合同,经权利人追认才有效。 所谓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合同订立以后,
行政行为的效力具体包括下面几项内容: 第一,行政行为有确定力。确定力的意思是行政行为一旦生效,没有经过法定程序就不能随意变更或者撤销,具有不可争辩的效力; 第二,行政行为具有拘束力。行政行为的拘束力指的是在行政行为生效后,对行为主体以及行政
以下属于效力待定合同: 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与其民事行为能力不相符的合同; 2、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 3、无权处分人处分他人财产,与第三人订立的财产转让合同。 此三类合同分别是由于有关当事人缺乏履约能力、缺乏订立合
合同,通常为民事主体之间订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一种协议。 合同的类别主要包含:狭义、广义和最狭义三种。 1、狭义合同,主要指一切的民事合同,例如身份合同、财产合同、物权合同、准物权合同等; 2、广义合同,则主要指的是所有法律部门中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