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08
《刑法》第二百二十九条规定,承担资产评估、验资、验证、会计、审计、法律服务等职责的中介组织的人员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前款规定的人员,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
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的,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承担资产评估、验资、验证、会计、审计、法律服务等职责的中介组织及其人员不负责任,出具的证明文件有重大失实,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的立案条件是:承担资产评估、验资、验证、会计、审计、法律服务等职责的中介组织的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出具的证明文件有重大失实,给国家、公众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或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刑法》规定的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的判罪标准为:承担资产评估、验资、验证、会计、审计、法律服务、保荐、安全评价、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监测等职责的中介组织的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出具的证明文件有重大失实,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构成要件为:客体是国家有关市场的管理秩序,客观方面表现为严重不负责任,出具的证明文件有重大失实,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主体为承担资产评估、验资、验证、会计、审计、法律服务等职责的中介组织及人员,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
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是指承担资产评估、验资、验证、会计、审计、法律服务等职责的中介组织及其人员不负责任,出具的证明文件有重大失实,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由于本罪是过失犯罪,造成严重后果才需要坐牢。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
犯了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的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本罪是指承担资产评估、验资、验证、会计、审计、法律服务等职责的中介组织及其人员不负责任,出具的证明文件有重大失实,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本罪所侵害
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由下列要件构成,即主体是负有资产评估、验资、验证、会计、审计、法律服务等职责的中介组织的人员,主观方面是过失;客观方面是实施了严重不负责任,出具的证明文件有重大失实,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侵害的客体是国家有关市场的管理秩
刑法对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的定罪标准有以下固定: 1、个人犯此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2、单位犯此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犯了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的量刑处罚: 1、触犯本罪的,一般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 2、如果单位犯本罪则对其处以相应罚金,并对其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个人犯罪的规定处罚。
犯了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既遂的判刑规定是:承担资产评估、验资、验证、会计、审计、法律服务、保荐、安全评价、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监测等职责的中介组织的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出具的证明文件有重大失实,造成严重后果的,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一般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是这样量刑的:承担资产评估、验资、验证等职责的中介组织的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出具的证明文件有重大失实,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