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09
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客体是所侵害的社会关系,即社会治安管理秩序。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组织、领导和积极参加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的
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
构成领导恐怖组织罪的要件: 1、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进行恐怖活动的目的; 2、主体为一般主体; 3、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组织、领导、积极参加和参加恐怖组织活动; 4、侵犯的客体为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
领导恐怖组织罪的构成要件包括: 1、领导恐怖组织罪的主体要件为一般主体; 2、主观要件即直接故意的心理态度,并以进行恐怖活动为目的; 3、客体要件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 4、客观要件即领导恐怖组织活动的行为。
(一)主体: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二)主观方面:本罪的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是组织、领导传销行为,仍然予以实施,且要求以骗取财物为目的。 (三)客体:本罪侵犯的客
组织领导传销罪量刑标准: 1、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是指以推销商品或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 2、引诱、胁迫
组织领导传销罪的认定: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某种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行为。犯此
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客体是所侵害的社会关系,即社会治安管理秩序。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组织、领导和积极参加以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严重破坏社会生活秩序的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行为。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本
组织领导传销罪的认定标准如下: 1、侵犯的客体为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公民的财产所有权,又侵犯了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管理秩序。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组织、从事传销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3、主体是一般主体。 4、在主观
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构成要件: (一)主体要件:主体是一般主体; (二)主观要件:主观方面为故意; (三)客体要件:客体是正常的社会秩序和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 (四)客观要件:客观方面表现为组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的行
构成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要件包括: 1、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 2、主观方面是出于故意; 3、侵害的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 4、客观方面是行为人组织、领导和积极参加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