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6
骗取金融票证罪的主体与客体分别为: 1、犯罪主体:通常是贷款人,但如果担保人、银行职员帮助贷款人提出建议,掩盖真相,提供虚假材料,也可能构成本罪共犯。 2、犯罪客体:是国家金融管理秩序和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担保等的安全
构成骗取金融票证罪的,相应的处罚标准是,使银行等金融机构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使银行等金融机构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金融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事实真相的方法,骗取公私财物或者金融机构信用,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的行为。金融诈骗罪是《刑法》规定的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中的一个犯罪类别,侵犯的客体主要是国家金融管理秩序。
金融凭证诈骗罪客体是国家的金融管理秩序。金融凭证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使用伪造、变造的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对于构成骗取金融票证罪的犯罪分子,我国人民法院可以按照以下规定对其处以刑事处罚: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双重客体,既侵犯了他人的财物所有权,又侵犯了国家的金融管理制度。信用证、是银行有条件地承诺付款的一种保证。它是某一银行(开证行)应买方(开证申请人)要求或指示开给卖方(受益人)的保证在规定的期限内以规定的单据为依
金融诈骗罪中贷款诈骗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单位不能成为本罪的主体。 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与诈骗贷款的犯罪分子串通并为之提供诈骗贷款帮助的,应以贷款诈骗罪的共犯论处。
票据诈骗罪侵犯的客体包括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明知是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而使用,或冒用他人的票据,或签发空头支票、签发无资金保证的汇票、本票,或捏造其他票据事实,利用金融票据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民事主体即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根据法律规定,能够参与民事法律关系,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当事人。民事客体即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通指民事法律关系主体享有的民事权利和承担的民事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也成为民事权利客体。
骗取金融票证罪的量刑规定为:犯此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特别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
挪用资金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挪用资金罪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资金的使用收益权,犯罪对象则是本单位的资金。
骗取金融票证罪构成要件包括: 1、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在银行申办贷款的过程中采取了欺骗手段; 2、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金融管理秩序;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达到法定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4、主观要
信用卡诈骗罪的主体与客体: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客体是信用卡管理制度和公私财产所有权。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