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7
以技术入股不是实股是干股。技术入股是以技术人员的知识或知识产权、技术诀窍、设备、工厂厂房等作为资本股份,投入合资经营或联营企业,从而取得该企业的股份权的一种行为。技术入股和资本入股一样享有按股份比例对企业所有权和按股分红的权利。技术股的所有
合同内容划掉是否还有效,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1、双方协商一致决定划掉合同部分内容的,该划掉部分无效; 2、一方擅自划掉,没有任何效力,该内容对双方仍具有约束力。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
合同内容有错误的处理办法如下: 1、双方当事人应当就错误事项协商一致进行,并共同署名,签署补充协议,在补充协议中明确主合同的内容或者将主合同作为附件,双方签字确认并填写日期; 2、双方当事人还可以经协商一致解除原合同重新订立新的合同,将需要
六类监察对象包括:中国共产党机关、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机关、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委员会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和工商业、联合会机关的公务员,以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法律、
公司监事会或者不设立监事会的监事职权有: 1、可以对公司的财务进行检查; 2、对出现违反公司章程、法律法规的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可以提出免职的建议; 3、当公司的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出现损害公司的利益时,监事会可以要求其立刻进行改正; 4
债权申报中的债权类型大概有以下几种:第一,债权中必须以财产给付为内容的请求权。第二,必须为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成立的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其中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案件受理时即视为已到期。第三,债权中必须以债务人的财产作为受偿基础的请求权。其中有
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六项专项附加扣除。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行政法规规定
渎职罪的主体仅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但是由于我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构成较为复杂,同时政企、政事职能交叉现象在一些领域也存在,造成在刑法规定的渎职罪与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犯罪之外还有立法空白。根据立法机关、司法机关制定的多个立法解释、司法解释
技术入股,也就是技术的持有人采用技术成果这种无形资产,作价出资给公司的行为。技术成果入股之后,技术出资方就会成为公司股东,相应的技术成果财产权归为公司所有。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在经营过程中亏损有债务的,应当由公司来承担责任。股东仅仅以认缴的
股份制公司的分配主要有两种方式。按资金股权部分分配和按经营管理股权部分进行分配。资金管理股权分配按照股东各自出资比例进行分配,经营管理分配主要考虑对公司的贡献、劳务支出比例等按照职责和岗位进行分配。分配的关键必须是公平、合理。有限公司的股东
技术入股分配股权:当事人在入股前可以对其持有的技术进行评估其价值,折算成现金值,再按出资比例分配股权或协商确定股权比例。入股以后,技术权属就归入公司名下所有。按照股份制的办法,利润分配的原则一般是根据入股比例进行利益分配,利益分配是各股权人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以技术入股的协议书可以这样写: 1、首先写明双方的身份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及住址,企业法人的应当写明公
总经理的工作内容有哪些 内容有: 1、总经理向公司的董事会负责,完成董事会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并将完成情况及时汇报给董事会; 2、负责宣导执行国家及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等; 3、根据董事会的要求,建立健全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并实施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