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09
没有签订竞业限制不可以限制竞业。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企业与员工在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中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且双方意思表示真实的情况下,不论是否约定有补偿金,该条款都有效。但是在没有约定补偿金的情况下,如果离职员工履行了竞业限制条款义务,那么其有权根据法律规定请求企业给予合理补
竞业限制期限,依约定,但不得超过二年。 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竞业限制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
用人单位往往与几类人员签订竞业限制协议:(1)高层管理者;(2)技术研发人员;(3)高级营销人员;(4)重要管理岗位的人员,如财务管理人员。
并不是所有劳动者都要与用人单位签订竞业禁止协议的。竞业限制义务可只针对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人员,“其他负有保密义务人员”应以知晓商业秘密的人群为限。
劳动合同不一定要体现竞业限制条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
竞业限制不是强制性条款,劳动者可以选择签订也可以选择不签订。《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法条中用的是可以一词,不是强制。
人事一般不需要签竞业限制协议。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而人事一般不会接触到需严格保密的事项,不在该范围之内。
竞业限制必须是有偿的,我国法律规定,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