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03
根据法律规定,起诉离婚的法院有:一般是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在法定特殊情形下,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以上所说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
离婚诉讼一般应当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应当向经常居住地基层法院提起诉讼。此外,如有特殊情况,应向原告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
1、夫妻一方提出离婚的,由另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住所地即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如果另一方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如果被告一方被注销城镇户口的,由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原告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
在人民法院提出诉讼。一方想离婚,另一方不愿离婚的。想离婚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人民法院根据夫妻的具体情况来判定。如果另一方有欺骗、重婚、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或者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可以判定离婚。
1、双方户口在同一辖区,且居住在户口所在地。提出起诉的一方持身份证、结婚证、起诉状及财产证明(备2分复印件)去当地基层法院立案即可。 2、双方户口在同一辖区,一方居住在外地且超过1年。居住在外地的一方提起诉讼,需要在对方户口所在地基层法院立
离婚去哪里起诉需根据以下情况判断: 1、一方起诉离婚的,一般在另一方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2、户籍所在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3、存在特殊情况,可以在原告所在地起诉离婚,但是不能再其他地方起诉离婚。 离婚
离婚案件一般适用一般地域管辖,所以应该去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但如果被告失踪的,则可以在原告所在地的法院起诉。
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起诉离婚程序是: 1、起诉,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带上本人身份证、结婚证、起诉状等材料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立案; 2、调解,人民法院依法对双方进行调解; 3、调解成功,制作调解书; 4、调解无效,法庭对案件进行审理;
起诉离婚的地点: 1.一般原则是“原告就被告”,即原则上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2.如果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应向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3.如果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
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可以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出;也可以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提出。如果存在被告居住在国外或者被监禁的,可以直接向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