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29
被告不接传票的,送达人可以邀请见证人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注明拒收的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将诉讼文书留在收件人、代收人的住处或者单位; 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处,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
刑事案件公安不立案,受害人可以通过下列方式进行救济: 1、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仍不服的可以向上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 2、向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申请立案监督。 不立案是司法机关对案件材料审查后,认为不存在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
欠钱不还属于民事纠纷案件。如果债务人欠款不还,债权人应尽快起诉,并且采取保全措施,以免债务人转移财产。胜诉后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可以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等强制措施。采取上述措施仍然不能偿
外国人犯罪的案件的处理规定为,如果是在中国领域内犯罪的的话,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一般都适用中国的法律进行处罚,如果是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的刑事责任,则通过外交途径解决。
如果该案不属于刑事案件,不属于死因不明,则公安机关不会强制尸检。另外,拒绝或者拖延尸检,超过规定时间,影响对死因判定的,由拒绝或者拖延的一方承担责任。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对于死因不明的尸体,公安机关有权决定解剖,并且通知
刑事案件一审不服上诉的,可以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不服判决的上诉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期限为五日。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就第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全面审查。
刑事案件认罪证据不足,在侦查阶段会直接撤销案件,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会建议公安撤回案件,检察院也可以直接做不起诉处理,如果在法院审判阶段,法院可以判处无罪。
刑事案件是追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在刑事诉讼程序中,如果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理案件的,是需要将起诉书、传票等法律文书送达给被告人的,有的被告人可能不会接传票,那么,刑事案件被告不接传票怎么办?刑事案件被告不接传票的,人民法院仍然
刑事案件中,公诉案件由于被告一般会被羁押,所以即使拒绝开庭相关的司法人员也会押送其至庭审。自诉案件的被告拒绝开庭的,法院可以决定对其进行逮捕或者强制到庭。
刑事案件检察院不起诉接下来应当公开宣布,并且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不起诉人和他的所在单位。如果被不起诉人在押,应当立即释放。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公安机关。并且公安机关如果认为不起诉决定书有
刑事案件一审判决不服的,被告可以在收到法院判决书之日起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如果是检察院对第一审判决不服的,可以在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抗诉。被害人对第一审刑事判决不服的,可以由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向提起公诉的检察院申请抗诉,检察
被告在刑事案件中不接传票的,人民法院仍将开庭审理。传票、通知书等诉讼文件应当交给收件人本人,如果不在,可以交给其成年家庭成员或单位负责人。当收件人本人或代收人拒绝接受或签字盖章时,送达人可以邀请邻居或其他见证人到场说明情况,将文件留在其住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