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2
根据我国《民法典》之规定,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父母、子女。这里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则包括婚生和非婚生子女、养子女、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第一顺序继承人之间,是没有继承顺位的,也即原则上同一顺位继承人
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
根据法律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有: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包括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其中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根据法律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是不分先后顺序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有: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有: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过继的儿子如果没有依法办理收养手续,不享有继承权。过继是指没有儿子的男子以兄弟、堂兄弟等同宗人的儿子为自己儿子的一种做法,是我国传统宗法制度下的一种特殊的收养形式。
丧偶儿媳可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只要她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其“尽了赡养义务”是指她是否对公婆提供了主要经济来源或者对公婆在生活上提供了主要帮助,以及该赡养义务是否具有长期性、经常性。
第一顺位继承人儿子有代位继承权。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继承编的解释(
根据我国继承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果儿子没有遗赠抚养协议并且没有立下遗嘱的话,按照法定继承进行继承,父母和儿媳妇、孙子孙女作为法定继承的第一顺位的继承人,可以与上述人员平分孩子的遗产,具体的继承的比例要看孙子孙女的人数,如果只有一个孙
若当事人儿子去世后立过遗嘱继承人是父母的话则父母继承,若是另外的人则需要按照遗嘱继承,若没有立遗嘱,只需要按照第一顺序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就可以了,父母是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里面的,所以父母是可以继承儿子遗产的。只需要等律师宣告分配结果,然后去
父母再婚的,其儿子也享有继承权,因为子女的继承权不会因为被继承人的婚姻状况变化而消灭,子女永远是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法律规定继承开始后,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则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如果女婿或儿媳妇在丧偶之后,对老人尽到主要的赡养义务,也是第一顺位继承人;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