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04
婚前房屋的租金,并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原因如下: 首先,婚前房屋属于一方个人所有的财产。根据我国民法典第1063条的规定,一方在婚前就已经获得的财产,应当被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就算双方已经登记结婚,也不能因为婚姻关系的产生,而将个人财产
婚内购买的车一般情况下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在婚姻存续期间获得的以下财产,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的除外; 5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这就包括了: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赠与所得的财产,除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
离婚的时候夫妻双方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如果是婚前财产,则不需要进行分割。一方婚前购买的房产不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只有在以下两种情况才是属于夫妻共同的财产。第一是婚前由一人出资,但是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那么房屋是算作夫妻的共同财产。
一方在婚前获得的安置房,一方以全款的方式购买,并且登记在出资方的名下,那么房屋就是属于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以下情形之下会成为夫妻共同财产:(1)一方出资购买房屋,但是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或者是登记在对方名下;(2)一方的父母出资购买房屋,
离婚时,夫妻双方需要对债务问题进行处理。对于夫妻的共同债务,主要包含了两个方面:第一个方面是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的债务,以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程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第二个方面是无论是在双方婚姻
嫁妆的具体归属,需要看女方得到嫁妆时,男女双方是否已经登记结婚。根据民法典,要判断财产的性质,就需要判断双方获得财产,是否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或者财产是否具有人身的专属性。因此,如果嫁妆是在双方登记结婚之前就已经获得的,一般来说,都视作
婚前债务婚后不需要共同承担。夫妻个人的婚前债务婚后另一方没有义务返还,如果能证明是一方为了结婚而产生的个人债务,那么是需要另一方共同偿还的。具体情况如下:1、如果是婚前个人所负的债务,那么一般会被当作是个人债务,配偶不需要进行偿还;2、如果
婚前贷款买房,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要看具体的情况,确定的是婚后共同还贷的部分及其相应增值的部份属于共同财产。如果婚前双方都出资了买房,如果登记在两人名下,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登记在一人名下,也是要看贡献大小进行分割的。还有,婚前贷款买房,
婚前回迁房是否算夫妻共同财产,要分情况而定。如果被拆迁的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回迁房就仍然是夫妻共同财产,反之,如果被拆迁的房屋不是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回迁房也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回迁房只不过是被拆迁房屋的变换形态。在拆迁中,被拆迁人选择产权
什么是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是只要是领证之后,任何一方取得的新的收入,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是原则性的规定,就是婚后即为共同。婚姻法对夫妻共同财产也有几项列明。第一,生产经营所得这个无论是谁的生产经营手段,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第二个,工资
夫妻的共同债务在离婚的时候需要确定偿还的主体以及偿还的比例。共同债务原则上,夫妻双方应当共同偿还。双方可以自由协商,例如协商确定哪笔债务由谁负责偿还,具体偿还的金额等等。但是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那么就需要法院根据离婚案件的具体情况来
安置房是否算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具体分析: 1、当事人婚前若已获得安置房名额,只是尚未交付的。即使是婚后获得交付的房屋,也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2、如果在婚后收房时,当事人以夫妻共同财产支付了安置房与拆迁房之间的面积差价,该房产也属于夫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