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19
债务互相抵销的条件有,一方当事人的债务到期,标的物的种类、品质相同,经债权人或者债务人主张抵销。另外标的物的种类、品质不相同,但经债务人和债权人协商一致的,也能抵销。
债务相互抵消的条件具体包括:当事人互负债务,且互负债务标的的种类和品质相同,或者债务标的的品质和种类不同但是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
在下列条件下才能进行债务抵销: 1、抵销的当事人互负债务; 2、法定抵消的,须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 3、约定抵消的,须当事人协商一致; 4、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债务互相抵消的条件为:当事人互负债务,且互负债务标的的种类和品质相同,如果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的品质和种类不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的,该债务也可以抵销。
债务相互抵消的条件: 1、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 2、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 3、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约定抵消。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当事
债务相互抵消的条件: 1、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 2、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 3、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约定抵消。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
债权债务相互抵销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如果债务的标的物的种类、品质相同,并且属于可以进行抵销的债务,则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或者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当事人之间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
债务互相抵销的条件是,当事人互负债务;债务的标的物的种类、品质相同;对方的债务到期;或者标的物的种类、品质不相同,但是经当事人之间协商一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