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19
外资公司法人变更登记需提交的材料有: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2、股东会或股东大会的变更决议文件; 3、国家工商管理总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应当向原公司登记机关
变更公司名称所需资料如下: 1、变更名称的预先核准通知书; 2、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3、公司依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 4、公司章程修正案; 5、营业执照; 6、其他材料。 公司名称变更一般需要3-5个工作日,具体时间由
公司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2)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 (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此外,公司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应当提
变更公司地址需要准备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加盖公章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变更后办公地址的使用证明。 3、公司未变更前原来地址的营业执照正本及副本。 4、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公章、财务章、企业法人人名章、银行开户许可证
公司名称变更需提交的材料有: 1、变更名称的预先核准通知书; 2、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3、公司依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 4、公司章程修正案; 5、营业执照; 6、其他材料。
存续企业办理变更登记,应提交以下材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2)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批复和批准证书副本) (3)公司最高权力机构关于公司分立的决议 (4)因公司分立而拟存续、新设的公司签订的公司分
公司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一是公司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应当提交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二是变更登记事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公司变更登记提交材料有: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变更事项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申请分公司变更登记,应当提交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变更名称、经营范围的。 应当提交加盖公司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分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房屋变更登记要准备的材料如下: 1、变更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或代理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 3、房屋产权证书; 4、证明发生变更事实的材料。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公司名称变更登记的条件是公司注册一年后才能变更。变更登记需要提交的材料有营业执照副本、全体股东签署的章程修改案、股东会决议、名称变更申请书、委托书等。
公司变更税务登记需要变更登记表以及公司营业执照,以及登记内容的相关资料,比如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应当提供任职文件以及免职文件。公司应当及时变更税务登记证。
合伙企业名称变更登记应提交的资料:变更登记申请书;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变更决定书,或者合伙协议约定的人员签署的变更决定书;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委派代表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的代理人的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明;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营业执照;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