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4
移送管辖适用的条件有: (一)案件已被人民法院受理,符合起诉条件; (二)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对该案件不具有管辖权,经审查不归本法院管辖的; (三)接受移送案件的人民法院对该案件依法享有管辖权。
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法院管辖的,应当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移送管辖条件有: 1、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案件 2、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对该案无管辖权。 3、接受移送案件的人民法院依法享有管辖权。
关于移送管辖的相关规定是: 1、移送管辖是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案件,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法院管辖的; 2、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对该案无管辖权; 3、接受移送案件的人民法院依法享有管辖权等。
移送管辖与管辖权转移的区别有:①移送管辖的法院原本就没有管辖权,移送的仅仅是案件。而管辖权的转移是原本自己有管辖权的,可是由于一些原因致使自己无法受理而移交给其他法院。②移送管辖一般在同级法院之间进行,而管辖权转移时在上下级法院之间进行。③
移送管辖相关规定是: 1、移送管辖是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案件,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法院管辖的; 2、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对该案无管辖权; 3、接受移送案件的人民法院依法享有管辖权等。
1.民事诉讼中的移送管辖,是指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该院的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2.如果收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该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
管辖权转移是指经上级法院的决定或者同意,将某个案件的管辖权由上级法院转交给下级法院,或者由下级法院转交给上级法院。也就是说管辖权的转移包括向上转移和向下转移两种。
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对行政处罚都有管辖权的由最先立案的机关管辖。若是对管辖发生争议的,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报请共同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指定管辖。
1、指定管辖,是指上级人民法院以裁定方式,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对某案件行使管辖权。指定管辖的实质是法律赋予上级人民法院在特殊情况下有权变更和确定案件管辖法院。 2、移送管辖,是指地方人民法院受理某案件后,发现对该案无管辖权,依照法律规定,将该案
移送管辖的限制有:两个以上法院都有管辖权的民事案件,先立案的法院不得将案件移送给另一个有管辖权的法院。有管辖权的法院受理案件后,不得以行政区域变更为由,将案件移送给变更后有管辖权的法院。受移送的法院应当受理移送的案件,不得已本院无管辖权为由
依职权移送管辖规定的适用条件为: 1、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案件。 2、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对该案无管辖权。 3、接受移送案件的人民法院依法享有管辖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