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0
离婚损害赔偿义务的一般主体有:有重婚行为的人;与他人同居行为的人;实施家庭暴力的人;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的人;有其他重大过错行为的人等。离婚损害赔偿的内容包含有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设立离婚损害赔偿的意义有:对婚姻无过错方进行补偿和对过错方进行法律规制。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的法定理由是过错方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的。
离婚损害赔偿的法律规定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六条。前述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情形,导致离
主要依据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 具体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被扶养人生活费、财产损失的实际赔偿金额、后续治疗费、辅助器具费、精神损害赔偿等。
医疗损害的赔偿范围包括物质损害和人身损害以及精神损害。具体包括: 1、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2、误工费:患者
医疗损害赔偿原则有: 1、过错原则。医疗机构在医疗行为中须存在医疗过错,且因为该过错导致了患者医疗损害才需要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2、过错推定原则。医疗机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的等应当赔偿患者损失。
离婚损害赔偿的违法行为有: 1、重婚的行为; 2、与他人同居的行为; 3、实施家庭暴力的行为;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行为; 5、有其他重大过错的行为。
法律对侵权行为的损害赔偿的规定如下: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则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合理的费用,以及受害人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医疗损害赔偿的项目有: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误工费。其中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以实际花费的数额为标准,误工费以实际耽误的为标准。
医疗损害赔偿的范围具体包括: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2、误工费; 3、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 4、交通费; 5、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 6、丧葬费、被扶养
法律对于适用死刑的年龄规定是: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医疗纠纷的归责原则以过错责任为原则,以推定过错、无过错原则为例外。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规定人身损害赔偿的范围:依据我国现行《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因侵权行为造成受害者人身损害赔偿的范围主要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因伤致残的,还应增加辅助器具费和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