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0
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的主要医务工作人员因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在接诊运输、登记检查、护理治疗诊疗等活动程序中,未尽到应有的措施和治疗水平或措施不当、治疗态度消极、延误时机,告知错误,误诊漏诊、弄虚作假
医疗损害责任的种类: 1、医疗技术损害责任医疗技术损害责任,是指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从事病情的检验、诊断、治疗方法的选择,治疗措施的执行,病情发展过程的追踪,以及术后照护等医疗行为,不符合当时既存的医疗专业知识或技术水准的过失行为,医疗机构所
违约损害赔偿具体有以下法律特征: 1、违约损害赔偿以合法有效的合同存在为前提; 2、违约损害赔偿具有补偿性而不具有惩罚性; 3、损害赔偿属于重要的违约责任形式。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为依据。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当事人可以协商赔偿费用的支付方式。协商不一致的,赔偿费用应当一次性支付;一次性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分期支付,但是被侵权人
精神损害赔偿是因侵犯人格权致使公民受到精神上的痛苦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精神损害赔偿适用于侵害人身权利且后果严重的情形或者违反社会公共利益方式侵害人格利益且后果严重的情形。
财产损害赔偿的范围包括: 1、财产损失,是指财产直接损失折款,还应包括人身伤亡善后处理的费用,但不包括停工、停产、停业所造成的财产间接损失; 2、折价赔偿,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没有修复的可能,需要折价赔偿的,折价时应计算出原物的价值
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条件有具有损害的事实;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必须存在因果关系;行为人的侵害行为必须违法;侵权人主观上必须有过错等。精神损害赔偿与物质损害赔偿是不冲突的。
主要包括: (一)医疗费; (二)误工费;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 (四)陪护费; (五)残疾生活补助费; (六)残疾用具费; (七)丧葬费; (八)被扶养人生活费; (八)被扶养人生活费; (九)交通费; (十)住宿费; (十一)精神损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17年3月27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13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12月14日起施行。
医疗过错司法鉴定是司法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和专门知识对医疗纠纷诉讼中医方在诊断、抢救、治疗、护理、管理等行为中是否存在过错以及过错与患者损害后果之间的关系及其程度进行鉴别和判断,并出具鉴定结论或意见的活动。
医疗纠纷处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如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及其司法解释。
法律适用的范围具体如下: 1、时间效力,包括法律开始生效的时间和终止生效的时间; 2、空间效力,法律生效的地域,包括领海、领空,通常全国性法律适用于全国,地方性法规仅在本地区有效; 3、对人的效力,包括法律对什么人生效,如有的法律适用于全国
关于医疗过错法律说法有:医疗过错是医方承担医疗责任的技心所在。认定医方过错时,应依据医疗水准,并结合对其过错有影响的其他因素,从而确定医方的医疗行为是否合乎医疗水准。即是否有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