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1
房屋拆迁是指拆迁人即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出于非公共利益的目的,根据建设规划要求和政府所批准的用地文件,在取得拆迁许可证的情况下,依法拆除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房屋和附属物,对该范围内的单位和居民予以补偿、安置。 可以说,房屋拆迁是房屋征收后所
房屋租赁合同中的违约责任应当包括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的违约责任以及各自需要承担的后果。具体如下: 一、出租方: 1、未按约定将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交付承租人使用的,应当支付违约金;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负责赔偿; 2、交付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不符
房屋租赁合同违约责任的计算方式:按照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数额或违约金计算方式计算。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的(以造成损失的30%为标准),当事人可以据此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予以适当减少或增加。
房屋租赁违约责任有:出租人未按约定交付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出租人交付租赁物不符合或未保持合同要求,出租人侵害承租人优先权;承租人未按约支付租金,承租人对出租房屋使用不当,承租人擅自转租转借换租。
房屋买卖合同违约责任的免责事由主要包括:不可抗力原因。不可抗力是指自然因素、政府行为、公众行为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等客观情况。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合同当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可以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
房屋拆迁是指因国家建设、城市改造、整顿市容和环境保护等需要,由建设单位或个人对现存建设用地上的房屋进行拆除,对房屋所有者或使用者进行迁移安置并视情况给予一定补偿的活动。
合同违约责任的责任原则是: 1、过错责任,是指当事人主观故意或者过失造成的违约责任; 2、无过错责任,是指违反合同的行为,除免除责任外,还必须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 3、赔偿实际损失,是指违约方因违约而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4、全面履行,
(1)未按约定支付租金的,除补交租金外,还应偿付违约金。拖欠租金达到一定期限(私房租赁为6个月)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2)对出租房屋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不合理损害的,应负责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3)擅自转租、转借、换租房
1、有约定违约金的情况下 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绝大多数出卖人和买受人都会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当事人一方逾期付款或者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时,应当承担什么样的违约责任,也就是说,会明确约定逾期履行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者赔偿损失的计算方法。通常以该标准
房屋租赁合同违约责任有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并支付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