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03
拘留和逮捕的区别有: 1.执行地点不同。刑事拘留的执行地点在拘留所,而逮捕的执行地点在看守所。 2.决定机关不同。刑事拘留的决定机关是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逮捕的决定机关是检察院和法院。 3.羁押期限不同。刑事拘留最长只能羁押三十七天,而逮捕
逮捕嫌疑人的条件有: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检察院羁押和逮捕的区别是: 1、性质不同。逮捕是一种强制措施,而羁押只是一种限制人身自由的状态,不是一种独立的强制措施,是刑事拘留和逮捕的附带性后果。 2、实施主体不同。逮捕由公安机关执行(必要时检察院可以协助执行);羁押可由人民法院、人民
逮捕案件的刑事证明标准如下: 第一、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 第二、可能判处徒刑以上的刑罚。 第三、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
检察院批准逮捕后的程序是: 1、检察院批捕后,公安机关继续刑事侦查; 2、公安机关侦查终结; 3、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4、人民检察院作出起诉决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5、人民
刑诉法逮捕后执行的程序是侦查、审查起诉、审判。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一般要在两个月内侦查终结,侦查终结后,侦查机关将案件移送至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审查完毕后,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最后由人民法院进行审判。
《人民检察院审查逮捕质量标准》第七条中对没有逮捕必要的情形作出了列举:“犯罪嫌疑人罪行较轻,且没有其他重大犯罪嫌疑,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认为没有逮捕必要: (1)属于预备犯、中止犯,或者防卫过当、避险过当的; (2)主观恶性较小的初犯、
《刑事诉讼法》规定的逮捕的条件有以下几个: 1、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2、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3、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4、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5、可能实施新
逮捕令下来后一般需要根据案件的复杂程度来确定多久开庭。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
逮捕证一般拘留后十天左右下达,最长在37天内下达。 1、如果未在上述时间下达的,说明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2、法律上明确规定了拘留的有关期限,需要根据当事人的实际情况来进行合法的认定处理的。 刑法是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
公安机关拘留嫌疑人后通知家属的文书称为《拘留通知书》,是公安机关制作的一种法律文书。在该材料中,公安机关会标明嫌疑人的名字、涉嫌的罪名、刑事拘留的法律依据、拘留的时间以及关押的看守所,加盖公安机关印章后通过中国邮政挂号信的方式邮寄出去。在此
不是收到诉讼告知书就意味着要判刑了。判刑需要有确凿的证据,并不是说只要被起诉了就一定会判刑,如果没有确凿的证据证明犯罪事实的存在,那么会宣告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