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1
冒名作品是否侵犯署名权,要看具体情况: 首先,如果是在自己的作品上署上他人的姓名,侵犯的是他人的姓名权;如果是在原作者的作品上,署上自己的姓名,则侵犯了作者的署名权。 其次,假冒他人姓名是冒名顶替、冒充他人姓名进行活动;侵犯署名权的行为主要
侵害名誉权赔偿金额的确定,侵害情节比较严重的,造成了严重的后果,根据实际的情况给予赔偿;如果是精神上受到伤害,财产上没有任何的损失,并且在后期已经得到的平复,这种情况下可以不用给予金钱上的赔偿;还有就是受害人受到严重伤害,加害人不愿意认错的
确定侵害名誉权赔偿金额: 1、从侵害情节来考虑,侵害情节较重,造成较严重的后果的,可以予以赔偿。 2、从受害人的谅解程度考虑。如果责令加害人承担非财产责任后,受害人能够谅解,就说明受害人的精神创伤已经平复,可以不予以赔偿。 3、从加害人认错
侵害名誉权行为主要包括诽谤行为和侮辱行为两种方式:诽谤是指捏造虚假事实并予以传播,致使他人名誉减损的行为,包括口头诽谤和文字诽谤;侮辱是指用语言或行为方式欺侮、羞辱他人,贬低他人人格,使他人人格或名誉受到损害,蒙受耻辱的行为。
名誉侵权主要有下列几种方式:侮辱,诽谤,泄露他人隐私等。诽谤:是指捏造并散布某些虚假的事实,破坏他人名誉的行为。如毫无根据或捕风捉影地捏造他人作风不好,并四处张扬、损坏他人名誉,使他人精神受到很大痛苦。只要诽谤情节严重才构成诽谤罪。侵犯他人
职务侵占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无论是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还是国有公司、企业、中外合资、中外合作、集体性质企业、外商独资企业、私营企业等中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一切职工都可成为本罪的主体。但贪污罪的主体则只限于国家
渎职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所谓国家机关包括各级权力机关、各级行政机关,各级司法机关、各级军事机关。由于本类罪的犯罪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其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不仅必然妨碍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使国家机关的形象
侵害他人名誉权的行为可以通过其构成要件进行界定,其要件包括有:行为人客观上存在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被侵害的对象应当是特定的人等。《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所谓名誉,是一个公民、一个法人的品德、才干、信誉等在社会中所获得的社会评价。名誉权是指公民或法人对自己在社会生活中所获得的社会评价即自己的名誉,依法所享有的不可侵犯的权利。法人的名誉表示社会的信誉,这种信誉是法人在比较长的时间内,在它的整个
因为名誉权毕竟是人格权,是一种精神权利,名誉受损在个案中不一定必然带来财产方面的损害,所以在个案中,财产损害不是构成新闻侵害名誉权的必要条件。 财产损害,名誉权具有非财产权性,但并不等于与财产权没有关联,事实恰好相反,名誉权与财产权有密切的
以下行为会侵害姓名权:干涉他人决定、使用、改变姓名。盗用他人姓名。盗用他人姓名指的是未经他人同意或授权,擅自以他人的名义实施某种活动,以抬高自己身价或谋求不正当的利益。冒用他人姓名。指的是使用他人的姓名,冒充他人进行活动,以达到某种目的。
1、情节严重的能构成诽谤罪。采用各种方式恶意诋毁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给他人造成一定的后果,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追究其刑事责任。 2、情节较轻的不构成刑事犯罪。
道路交通事故侵权责任主体: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