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1
诉讼中财产保全并不一定要提供担保,对于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人民检察院提起的公益诉讼涉及损害赔偿等案件,可以不要求提供担保。 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在诉讼中申请财产保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要求提供担保: (一)追索赡养费、
能,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
能,担保人解除担保责任的情形包括:主债权合同无效、债权人免除担保人责任、主债权消灭等。根据法律规定,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向债权人提供债务人可供执行财产的真实情况,债权人放弃或者怠于行使权利致使该财产不能被执行的,保证人在
起诉别人保全担保,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则人民法院会解除保全。或者被申请人申请解除保全并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会裁定解除保全。
五户联保贷款担保会有担保期,过了担保期限时,担保自动解除。如果还在担保期限内,这时需要借款人归还欠款,还完后就可以解除;如果借款人不还款,那么参与担保的担保人(5个)需要承担还款责任,归还后解除;如果担保人中有4个人不愿还,一个人愿意还,则
诉讼财产保全申请人只需要在某一保险公司的任一营业网点或通过其他指定方式购买财产保全责任险,保险公司即可为申请人开具保单保函,保险公司对申请人的审查宽松,程序简单,手续简洁。
对于保全标的为三百万元的情形,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为5000元。 另外,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
在财产纠纷案件中,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就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裁定解除担保。或者债务人清偿债务后,申请人民法院作出解除查封、扣押、冻结裁定,并送达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或者案外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财产纠纷案件,被申请人提供担保
仲裁一般是当事人根据他们之间订立的仲裁协议,自愿将其争议提交由非司法机构的仲裁员组成的仲裁庭进行裁判,并受该裁判约束的一种制度。仲裁活动和法院的审判活动一样,关乎当事人的实体权益,是解决民事争议的方式之一。仲裁机构通常是民间团体的性质,其受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财产纠纷案件,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因此,房产保全后,当事人可以提供担保,此时法院就会裁定解除保全。
解除被保全的房产可以申请保全的当事人申请解除,可以由法院依职权解除,可以由当事人向法院提供担保申请解除、提交解除财产保全申请书,请求法院认定对方财产保全的不正当性,解除财产保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