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4
终身监禁适用于贪污罪。对于犯贪污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
终身监禁制度在适用范围只能针对贪污贿赂犯罪。当罪刑达到极其严重的程度时,可以在判处死缓的同时决定终身监禁罪犯。需要注意的是,终身监禁是一种新的刑罚执行措施,而不是一种新的刑罚。因此,关于终身监禁的适用决定,而不是判决。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
刑法中有终身监禁的相关规定,但是但适用范围上非常狭窄,只有贪污、受贿中规定了终身监禁,而且是刑罚被判处死缓的同时可以同时决定对罪犯适用终身监禁。人民法院作出终身监禁的决定,依据的是行为人被判处死缓之前的表现,即“犯罪情节等情况”,而不是依据
只适用于严重贪污、受贿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衡量应当适用终身监禁的。
一是明确终身监禁适用情况,主要针对判处死刑及时执行过重,一般判处死缓轻重大贪污受贿罪犯,可以定为终身监禁。二是明确判处终身监禁的,在一二审作出死缓判决的同时,必须一起作出终身监禁决定,在死缓执行期满之
终身监禁适用于贪污罪。贪污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犯罪情节,同时决定在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后减为无期徒刑。
第一,明确终身监禁的适用情况,主要针对立即判处死刑过重、一般死缓轻的重大贪污受贿罪犯,可以决定终身监禁。第二,明确判处终身监禁的,在一、二审作出死缓裁决的同时,应当共同作出终身监禁决定,而不是等到死缓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07年12月29日通过,于2008年6月1日颁布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是应对毒品违法犯罪形势、适应禁毒工作发展需要,在总结多年来禁毒斗争实
中国禁毒法是2008年实施的。具体如下:2008年6月1日颁布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07年12月29日通过,于2008年6月1日颁布施行。吸毒成瘾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刑法的时间适用范围,主要包括了刑法的生效时间、失效时间以及刑法的溯及力三个方面: 首先是刑法的生效时间,意思是刑法从什么时间起具有法律效力,主要有两种确定方式,一种是从公布之日起生效;另一种是公布之后,确定某一具体时间点开始生效; 第二是刑